附录

推荐阅读:薇蕨集母亲旷野的呼喊犹及编开市大吉轮盘犯罪本能福尔摩斯大失败中国侦探罗师福天真的幽默家

一秒记住【永恒中文网 www.yh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捡蕃薯的日子

    当我开始有记忆时,就看到田庄上的农人都在收获蕃薯。他们从田野里将它一牛车一牛车的运回家去,如山的堆在门前的广场上;红红亮亮的,一串一串的,像一群小猪吻住母猪奶头似的长在一条粗梗上,非常地可爱。

    在我那穷乡僻壤的村庄上,每个农夫都很勤俭;除了过年过节或有客人来外,平时难得有一碗米饭吃。无论男女老少,三餐都得啃又黑又粗的蕃薯签;有些人家连吃到蕃薯签都不容易,他们所煮的“饭”里尽是汤,一锅里捞不到几根签。看他们捧著碗缩颈而吸的可怜相,我一次又一次的发誓“我一定要造福乡梓”,可是,惭愧得很,现在为止,我尚未能造福我自己呢?

    当年,我与五哥背著竹篮,到处去捡拾蕃薯渡日。有时走过一区又一区的田园,见不到一处人家在收获,只好背著空篮子回家挨骂。有时遇到吝啬的农夫,虽然在收获也不让我们进去捡拾,我俩也只好另找他处,或坐在田埂上等吝啬鬼回去了,才下田寻觅那些没被发现或主人不要的小蕃薯。运气好,可以满篮而归;运气不佳,虽翻遍所有地方,也捡不到半篮子。当时,我家生活很苦,兄弟姊妹们经常围在一锅捡来的蕃薯前垂涎,弟妹们更常吃不到蕃薯而大吵大闹。我永远记得那一天,大妹因为肚子太饿,抢走了弟弟的一块蕃薯,竟被弟弟用一个破碗丢伤了背部,血珠由那薄衫渗出来。如今一想起此事,仍不觉鼻酸泪下。

    小时候,我常和邻居的孩子们去放牛。每到饿了的时候,大家就在草地上挖个洞,捡些干牛粪当燃料,再到田里挖蕃薯来烤;等牛粪的白烟熏出了香甜的蕃薯味时,大家便手拉手,围在它的四周唱呀跳呀的。全部熟了后,你一个,我一个剥去皮,香喷喷的,没有一个不吃得笑眯眯的。

    上小学时,如果遇到有全天课,妈妈就为我烤些蕃薯,让我带到学校当做中饭吃。有一天当我在树下吃我的“便当”时,恰好被一个极调皮的同学撞见了,他嚷著:“什么,你是没有饭吃吗?为什么要吃蕃薯呢?”当时大家围著我看,我窘得几乎哭了出来。

    在家人的惨淡经营及省吃俭用下,家业日渐转好,田产也逐渐增加,此时,每到田里的蕃薯收获时,妈妈便催那些穷亲戚朋友来挑回家吃;如果不来,就请哥哥们用车帮他们送去。在田间,倘若遇到像我们以前一样以捡拾渡日的人,就请他们不用捡拾,下田来帮忙工作;回去时,每人都满担而归。妈这样做,并不是希望别人来赞扬她,只因我们是苦过来的人,知道没有饭吃的那种痛苦。

    现在,我虽远离了家乡,远离了捡蕃薯,烤蕃薯的日子;但那串关于蕃薯的一切回忆,却永远留在我的脑海中。(新副)

    捉青蛙

    儿时,每当古井里跳跃著青蛙时,我们便用洋麻(黄麻)当钓竿。趴在古井旁钓青蛙来当猪公杀。记得有一天傍晚,我和往常一样带了一个小竹笼,一枝钓竿及小布袋,到一块稻丛茂密的田里垂钓。正当要举起钓竿时,感到特别重,脑中马上闪过一阵欣喜,心想可能是一只老青蛙吧?哈,只要是一只老青蛙,晚上就可以吃补了。因此,我谨慎的把左手上的小袋子拿妥,意图一钓上来便完完整整的落进袋里去,一切准备就绪时,右手小心翼翼的用力一拉,将线收回来。当看到线端的东西时,我全身毛骨悚然,差点昏了过去;也不是什么老青蛙,而是一条大蛇。怎么办?它马上随线飞过来了。还好,急中生智,我再将右手的钓竿用劲向上向后猛抛;这一抛,虽然蛇尾碰到脸,但它却马上跌落在后面的田里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钓青蛙了。

    然而,不再钓青蛙并不是不捉青蛙;因为捉青蛙的方法很多,除了钓以外还有别种哩。记得每次青蛙栖息在水边的青草中时,我便与五哥沿著排水沟或水圳岸去捉青蛙。五哥背著竹笼站在水中,双手捧著紧靠在水与岸的鱼网;我则站在岸上,用一根一尺长的小竹棍,轻轻地敲著岸边的青草。青蛙们一知道有人敲打,就立刻跳进水中,正好跳进待在那儿的网。运气好时,抓个满笼是常有的事。

    每逢稻田刚翻土时,尤其在下过一阵骤雨的夜里,我就与五哥背著竹笼,提著电火(热电土之灯)到纵横交错的田畦去“照四脚仔”捉青蛙。因为在这种雨夜,青蛙会赶集似的栖在田畦上,鼓著肚子,如痴如醉地,震耳欲聋地叫喊著。它们会忘了自己,忘了人们的脚步声。只要照到它们,俯身下去,一定乖乖的成擒的。甚至已抓进了笼里,它们还天真的“咯咯”叫个不停哩。

    在冬天里,因为它们必须躲在洞内冬眠,所以比较难捉。每到此际,只好到野外去“听声”(倾听青蛙的鸣声)。一听到懒散的蛙鸣时,就立即学它鸣,它鸣得快就学它快,它鸣得慢就学它慢。如果学得像,它会继续地鸣下去。当它鸣时,就要倾听声响的所在,然后蹑著脚步去“跟踪”它,直到找到它的洞穴时,才用锄头或铲子把那只“祸从口出”的家伙挖出来。(新副)

    小乞丐上讲堂

    最近,新副连续出现了几篇“忆儿时游伴”的大作。那些生动,纯真,美丽的画面,引起了我对一个“小乞丐”的怀念。

    他姓什么?真名叫什么?我一点也不晓得。因为他天天牵著一位瞎子的妈妈沿门挨户的求乞,所以村中人都唤他“小乞丐”。小乞丐比我大五岁,块头高大,蓬松的头发,既不像男孩也不像女孩,从头到脚都是脏兮兮的,像几百年没有洗过澡;上身除了冬天披一件要来的破大衣外,从不穿衣。听说他不是那位乞丐婆的亲生子,至于他亲生的父母则无人知晓。

    他们的财产就是背在背上的草袋及提在手上的那个木碗。他会唱许多首乞丐歌,每次走到人家的大门前要饭时就用筷子敲碗,大声地唱著:“头家啊哩好心啊,提啊哩叨提一个分,乎你双手抱双孙……”如果“头家”盛点地瓜签或咸菜(萝卜干)给他,他就愉快地牵著母亲去坐在草堆下,两人大口大口地吞著那些冷饭菜,好几个寒夜,我看到他们缩在草堆旁睡觉。大家都为他的命运、他的环境悲伤,但他一点也不在乎。如果没有孩子们跟在后面叫骂、丢石子,他就牵著妈妈的手杖,边唱边走“摇股步”──每走一步屁股就扭一下。

    他不但不烦恼他的境遇,而且非常的调皮。每次碰到孩子们玩纸牌玻璃珠或橄榄子时,冲过去抢著就跑,让那些孩子跟在后面追、嚷、咒骂。有一次,当我和一群孩子们玩玻璃球时,他偷偷的走过来,趁我把手上的子放出去时,他火速地把所有的玻璃球抢走了。孩子们有的哭、有的叫、有的粗野的骂;但他无动于衷,很匆忙地向路的那端奔去了。自此以后我恨透了他,我们要联合起来了,说他如果再来讨饭,连一根地瓜签也不要给他。不久,他又站在我家门口唱乞丐歌,我出来说:“不要唱!快给我滚开!不走要叫狗咬死你!”当他失望地离开时,我有点快活,因为他已受到了我的报复,但我却挨了一顿骂,妈妈责备我不应该用这种方法来对待“可怜人”。

    记得有一年村中大普渡,家家户户杀猪宰羊,摆在庙前祭祀,傍晚除了舞狮外还有巫师操兵(用剑或刺球打自己的背),非常热闹,因为观众很多,所以我便爬到树上去看。正看得入神时,西村的一群小孩子来势汹汹地嚷著叫我下来让他们;我当然不答应,于是他们硬把我从树上拖下来,我便与他们打成一团。正当我被压得无法翻身时,突然一个个站起来跑掉了。原来小乞丐见到我被大家压住时,手拿他母亲的那枝手杖把他们一个个打跑了。从此以后我不再讨厌他了,而且变成了好朋友。有一次他又到我家来求乞,我把他们的草袋拿到谷仓里给他装了一大袋地瓜签;但从那天起,他不再到我家求乞了。

    后来我到田间养鸡,有一天他同我在蕃薯田邂逅,因为我们都是去捡拾地瓜的。他变了,他的头发理光了,虽然仍是没穿上衣,但身子却干净多了。他也渐渐感到当乞丐平白向人要饭的可耻。因此,除了大拜拜或黄道吉日再牵著母亲去讨饭外,他都尽量到田野里采野菜或捡拾谷粒。那天,他为我把地瓜带回草庐,我们经常在一起找鸟窝、摸鱼、捡花生、捡地瓜、捡豆、钓螃蟹。捡地瓜时通常都是由他挑,因为他力气大,两大篮地瓜挑在肩上可用跑的。他很喜欢偷别人的农作物,只要可以生吃的,不管番茄还是甘蔗,一见到就偷;而且一偷来当场就吃,好像一百年没有吃过东西似的。好几次我想劝他,但看到他那种吃的可怜相,也只好让他去。结果他被抓了。那天他爬进人家的后院偷番石榴,被人家抓去了,他吓得直哭。从此以后,他不再到田间来找我。后来听村里的人说,他们在x村求乞时,被警察发现而将他们送到乞丐营了。

    我国校二年级时,他们曾在一丛竹树旁出现,母子俩被一群好奇的村人围著。小乞丐见到我立刻走过来同我握手。他变得太多了。穿的衣服比任何一个小朋友都要好。他说他被送进一所孤儿院,而且已经念四年级了。从那时候起,没有一个知道他们的下落。因为他们没有家,虽曾在庙旁搭了一间小茅屋,但早被大风吹倒了。也没有亲属。求乞的地方又有什么可留恋的呢?因此他们走了,远远地走了。七年、十年、十四年了,我相信他们永远不会再到这穷乡僻壤来了。但就像梦般的事发生了,今年暑假我回故乡时,三哥问我:“你记得小乞丐吗?”我问:“是不是那个经常牵著瞎子妈妈,到处讨饭的小乞丐呢?他有什么消息吗?”他说:“大概是七月五日吧?他到我们这里来找你……”“他现在在哪里呢?”“听他说在xx大学当讲师。”听到这件事,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是兴奋!是惊奇!是敬佩!是怀疑!如果按照时间计算,一切顺利的话,研究所毕业也并非不可能。那么,一位牵著乞丐婆沿门托钵的小孩,真的一变而成为大学讲师了。啊!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正是俗语所说的:“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吧?(新副)

    投稿与我

    笔者自小就喜欢涂鸦,但只管涂而不敢投。因为听多了局外人对编者的评语,也就心寒了。而最令人灰心气馁的莫过于说“编辑所用的稿,都是固定的人写的,圈外人的稿件,内容再好,老编也不会看它一眼的。”因此好多年都没有勇气将稿件投入邮筒里。直到大二时,在一次上课中,国文老师突然谈到投稿的事。他把投稿与赛球做了个比方。他说:“投稿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像玩足球;你踢出去,编者踢回来。命中率少之又少,终场最多不过得个四、五球。甚至有挂零的。第二个阶段像打排球:当你打过去时,老编就将它“排”过来。命中率虽少,但运气好时,也能得个二、三十球。第三个阶段就像赛篮球:此时命中率全凭一己的本领与造化了。”并且鼓励我们多多投稿,要拿出“罗家伦情书”式的精神,向老编进攻。就说真有圈内圈外之分,编者也会受你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只要是够水准的文章,他一定会采用的。听他这堂话,使我信心百倍。决心无论如何,要攻进老编的“心”。真没想到,投了第一篇──祖父的画像就中了,而且还引起了一阵波动哩。有一位屏东x护专的女生,特地请编者转信给我,说她很“欣赏”我的“精神”。愿意同我做笔友。这次的中稿,给我收获太大了。除了澄清许多外行人对编辑的传说(至少新副不会)外,也坚定了我日后投稿的信心。在投稿的那串日子里,我没有忧愁,也没有愤恨。投稿不但让我生活愉快,也带给我无数的兴奋与收获:因为笔者曾经写过三篇比较差强人意的东西,如“被我折磨的人”“跌有层次”及“汪洋中的破船”。当时这些拙作发表时,都曾引起过阵阵的荡漾。就以“被我折磨的人”来说吧,因它是记述笔者的母亲,在笔者小时候,如何背著先天性两脚畸形的我,到处去求医,去求学以及如何受尽折磨后才将笔者养大成人的故事,所以引起好多好多母亲的共鸣与同情。曾有好多母亲来信说,她们为我的不幸而流泪,更为我的上进而歌颂我母的伟大。当然,在文章发表后,收到读者的称赞、打气,对于大作家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来说却有无限的鼓舞作用。使我对写作更具信心,也对人间倍觉温暖。当拙作“汪洋中的破船”登出时,使我的情绪达到最高潮,因为它所带给我的温暖、信心、轰动与收获超出了我的想像。我永远忘不了该文登出的情况:是个五月初的黄昏吧?有一位个子很高很高的年轻人叩门进来,问明我的“正身”后说:“听说你曾在敝报副刊投过一篇叫‘汪洋中的破船’是吗?”未等我开腔,他便自我介绍说:“我是新生报派来的记者,请指教。”我点点头,抢著说:“是的,我投过,有希望被采用吗?”他回答说:“可能会采用,我们正是为这篇大作而来的。上级要我们访问一下,您所写的内容是不是真实的?”我笑了笑说:“怎么会假呢?”并把裤管揭起来,让他看我的义肢说:“我从小就是这个样子,不能站著走路,只能爬行。”“那么该文所写的:您把篮子吊在脖子上,爬著去捡花生,捡田螺,汲水也是真的啰!”我点点头说:“里面所写的完全是我的经历。”他相信了,第二天,他依故事的内容,撰文在第三版报导。又一天,他同未婚妻冒雨来访。由于房东的客厅锁著,我们只好缩在大门下谈将起来。记者很兴奋的告诉我:你的“励志卓行,大获赞佩,许多读者愿意帮忙您。”他连续数说了好几位,有的说要送我脚踏车“因为曾提到用以代步的车子丢了。”有的说要把房间借我住,更有许多善心的读者要送我金钱。听到此事,既感激又不安,因为我写这篇东西目的是:要鼓励那些贫穷如我(小时以捡拾渡日,中学注册,以分期付款为之,大学半工半读),残缺像我的人不要自暴自弃,要坚强!要奋斗!永不屈服,永不倒下。所以一一婉拒了,他诚恳的说“你要知道,我们是为了希望你能接受他们的帮助,才特地冒著雨来,请别辜负了大家才好。”他也一再强调:“那些陌生人,都是十分诚意的,他们一再要求我与你连系,希望你领下他们的诚意。”我几乎流下了眼泪。然而我坚决的说:“大家的诚意,我心领了,但我不能平白接受他们的援助。虽然我没有钱,没有脚,但我深信,我还可以用我的双手赚钱,来养活自己的。”不知何时,她的两眼已经润湿了。接著我补充说:“当然,社会上给我这么多温情,我一定永铭肺腑,并且将更努力求学,来答谢他们的。”次日,新生报又写著:“坎坷人生路,毅然欲独行,精神鼓励胜物质,郑丰喜表示感激。”并且预告著:“有关郑丰喜自小到大的奋斗动人的经过,郑同学有一份四、五千字的自述,将于明(八)日在本副刊上刊载出来。希望关心郑同学的人士,在这篇文字中对他有进一步的了解。”读完报纸我几乎跳起来,因为明天将要目睹以三天三夜,边写边流泪而成的“结晶”了。当天边吐白时,我便去约吴同学(即笔者的内人)。由于太早了,报摊都未开门,逛了一圈又一圈,最后才见到一位卖早报的,立刻买了三份,两人并坐在校园里欣赏。阅完后,她说:“要不是我已经认识了你,看完这故事,一定会哭的。”其实当她讲这话时,眼睛早已充满泪水了。上课时,李教授除夸赞我一番外,还送我三本他所著的法律书。台大医院的姚卓英主任也请一位同学来向我说:她关心我的起居,并有意要协助我动手术,重新装义肢。后来虽仍保持原形,但却感激她。回家时,房东告诉我,有两位来找过我,一位是方先生,他要送我一部车子;另一位是邱女士,听说是市党部派来的。去会她时,才知道,原来她是梁兴义主委请她转达他的关怀的,问我目前有何困难,他们愿意帮忙我,并赠我一千元的奖学金。民防电台也特将它改为新闻广播剧。后来,华侨半月刊,世界郑氏宗亲创刊号也转载了。读者的信件,如雪片飞来。郦时洲先生还在副刊上撰文向笔者致最高的敬意,一时真是温情满人间。对这些关心过我,协助过我,栽培过我,鼓励过我的广大读者,本应藉“新副”的一角向他(她)们道谢的,奈何就在此时,我的人生有一大改变。有位住在万华的“林先生”,读完拙作后,来了一封信,约我去他家。他说只要我能够托福考试及格,就要送我去美国深造。这句话太诱人了,因此我舍弃了一切,只为了念英文,就连生平最喜爱的“投稿”也“辍了”。可是根基不好,虽参加了三次考试,却都败北了。然而为了达到此目的,我一点也不松懈。那时真正做到了“悬梁刺股,手不释卷”的地步。终于在第四度考试里,得了个A等。然而当我要把消息告诉林先生时,听他的邻居说“他早在三个月前就去世了。”这晴天里的霹雳把我震呆了,也把我的留学梦震醒了,如今已两年多没投过稿了,每逢读到文友们的大作,每逢受到侮辱或揶揄,总想再向新副吐述,可是事隔多年,人事已非,我的文章还能有用吗?在踌躇不决时突然想到老教授的话,采用“罗家伦情书”的方法,向老编进攻。是故,再度摊开枯黄的稿纸,奋起已锈的秃笔。写出久埋心窝的感激与其他。(新副)

    背我的人

    因为我是一位先天两脚畸形的人,小时候不能站起来,都要用爬的。所以背过我的人很多,然而这些人之中最使我感念的,要算是四年前在台北车站背我的那位壮年人了。

    那时,我刚刚装上义肢,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很不自然,更惨的是,当我要爬上天桥时,“膝盖”上的螺丝钉掉了。正在不知所措时,一位提著皮包的壮年人走过来问:“你怎么呢?”我把“脚”发生“故障”的情形告诉他,并请他帮忙,扶我过天桥。

    他诚恳的说:“不要用扶的,我背你过去吧!”未说完便蹲下来做背我的样子。我激动的说:“不必背,先生,只要你扶著我就行。”他坚持要背我,不但不以背一位“残者”为可耻,甚且还说:“背著走,就像哥哥背弟弟,有什么关系呢?”背过天桥后,更为我叫了一辆三轮车,坐在车上,我才想起忘了问他的姓名。虽不知他的姓名,但他的善行。他的影像却一直萦回我的脑海里。(中家)

    跳跃的音符

    装脚后,不但人高了,志趣也变了。往日的自卑、畏缩、沉默,统统消失了。我活跃、我健谈、我好动、好装鬼脸、好演小丑。有我的地方就有人叫、有人笑。只要有人约我郊游、逛街、不要钱的、或钱少的,我一定奉陪。

    跳舞:跳舞是一种娱乐,一种运动。从小我就一直喜欢看飘飘欲仙,活活泼泼,快快乐乐的舞步。但当时没有脚,只能摆摆手,扭扭腰,开心到家。第一学期快结束时,班上举行一次“家庭舞会”──只许班上同学参加。正是个好机会,所以班长一邀请,我根本没有考虑“笨脚”,就欣然答应了。舞会开始时,班长第一个请我“跳”,我告诉她,我的脚尚未跳,心就开始跳了。她抓我一把:“怕什么?都是自己人。”“可是我不会啊……”“别管他,乐一乐就好了。”既然是这样那我该大显身手。于是,我吐口气,音乐开始了,我拉著她的手,头一伸,尾(屁股)一摇,腰部拼命的扭,左脚踩两下右脚踏三下,想不到音乐跟我配,我动它就动,我停它就停。最可怜的还是班长,她要过来我要过去,她要走东我要走西。不是两只手被我拉成橡皮糖,就是两人撞做一团,而她的脚更是遭殃,被我的“铁脚”“蹂躏”得体无完肤。然而她陪我笑著、乐著、哈哈著,既无厌烦表情又无悲痛样子。她的确是位不可多得的好同学。

    那夜,几乎每个同学都来邀我跳。只要她们一邀请,不管是三步的、四步的、扭扭的、滚滚的、冲浪的,我都下去。反正一听音乐,身“摇”脚“踩”就没有错,必要时,加上肚子、眼睛、嘴儿动一动,准包君满意,全场人盯著你哈哈笑。散会后,大家不但没有嫌我“碍手碍脚”,反而个个向我“道谢”,说我带给他(她)们光彩、欢乐,他(她)们把那夜“爆笑”“狂欢”归功于我。

    航海:期考结束后,我们一群旱鸭子去参加救国团的“航海”训练。当我要上船时,许多穿白衣服的阿兵哥都来扶我。船!多新鲜,多古怪的东西啊!这是我第一次乘船,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船。所以它的每一样都那么新奇,可爱,连它的鸣声都令人兴奋。开航了,船在无限的海上驶著。茫茫大海跳跃著飞鱼,翱翔著海鸥,我遐想著。多少个属于海的故事,多少个属于海的幻想,都来到我的心上。多奇妙的海洋啊!多富诗情画意的海浪啊!我怀念著海底生物,它们离人群竟那么遥远,它们竟那么孤独地在这大海中生存著。望著遥远的海上白云,我不断地唱著“白云故乡”。许多女同学劝我多吃东西,少讲话,否则会晕船。我那里肯听?这是我生命里有彩色的日子,怎能沉默,怎能错过呢?因此,我唱给大家听,说给大家笑,把我的感触,把我的欢畅,把我的快乐分给全甲板上的人,让他们忘却陆上的痛苦,忘却过去的悲伤。乐著乐著,我果真晕了,白浪变黑浪,不久我开始呕吐了。同学们笑我:“你刚才不是说你是勇者不吐吗?”我擦掉嘴角的渣物,笑著说:“唉!我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哩!”李同学说:“我怕你是先天下之吐而吐吧?”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但笑还留在嘴角,眉头就开始紧缩著,大家纷纷到船舱“休息”去。不多时,大炮开始轰炸无人岛,想不到这一炸,把我炸醒了,此时正是“天下皆昏我独醒”。所有的便当都没有人吃,摆满我的面前,让我“随心所欲”,实在过瘾。

    露营:毕业前夕,罗同学举办一次“金山露营”,我当然没有错过。我们所乘的是邮包车,坐在里头,密不透风,半途我忍不住的吐了。我说:“要当邮包真不容易。”李哲征边抚我的背边说:“你大概没有贴邮票吧?”“有哇!我贴了一块钱哩!”“那你投错了,这是限时邮车啊!”不管到那里,我的话最多了,别人有“情绪低潮”,我没有。我随时可以“盖”、可以“吹”。但这一次,我吐得浑身发软,到达金山时,我动弹不得,被两位同学帮我抬到营里去。

    我们一到,太阳已经快下山了,所以马上动“土”做饭。男同学造炉、扎营、汲水。女同学洗菜、取火、做饭,像办喜事。一群大男孩与大女孩,做这做那,简直就像小时候玩家家酒,真有意思。每位同学的心都痒痒的,忙过一阵子后,大家围成一个圈、眉开眼笑的吃起来。有几位女同学,怕我挟不到菜,所以都为我挟得满满的。

    第二天,我们去游泳。当我下水时,许多人都咋舌,她们一直以为我没有脚,怎能泅水呢?但事实证明了一切。当我开始泅时,她们站在岸上目瞪口呆了。

    每次参加郊游,我总是这么快乐,这么疯狂,所以有人说我是乌鸦、是野马、是喜鹊。更有人说我是“跳跃的音符。”

    前程似锦

    每想起当年,就使我想起那位在阡陌间爬行的小孩子。他,住在绿野间的一座小茅屋里。屋子后面有一条排水沟,我的田地就在这条沟旁边。有一天,我荷著锄头,沿著甘蔗园走去的时候,突然从田里闯出一团狗也似的黑影子来,把我吓了一大跳,退后了两三步,定睛看时,才知道是一个在地上爬行的小男孩。他的脖子上正挂著一只盛满野菜的小篮子,望著他敏捷地向草寮那边爬去,我呆住了。

    有天雨后不久的中午,在甘薯田前面的小路上,遇到了他们: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提著大竹篮,后面跟著那个爬行的小男孩。一会儿,消失在甘薯田的那一头。傍晚,我把锄头放进沟里洗濯,准备回家的时候,他们又出现了。哥哥吃力地提著盛满地瓜的篮子,弟弟津津有味地啃著生地瓜。我朝他们笑一笑,大男孩放下篮子,用手抹掉额上的汗珠,也咧著嘴对我微笑。爬行的那个,却连抬头都不抬,只用眼睛偷偷地瞄我一下,又匆匆地向前爬去了。

    听说他一出娘胎,两只脚就有毛病,兄弟姊妹很多,生活很苦。父亲一年到头都在山上做苦工赚钱。他们常常到田地里找吃的,有时候找不到吃的就得饿著肚子。有个夏日的黄昏,又在排水沟边见到他们。弟弟趴在沟底,用一个破的大碗,一下一下不停地舀水,哥哥正在沟里捕鱼,见了我,咧著嘴笑。我们在谈话的时候,弟弟偷看我一眼,但马上又垂下头去。从他哥哥口中,知道他叫矮子,八岁。

    我自从见到他们以后,一起床就想到田间去。今天鸡报五更,就荷著锄头上田去,在遥远的稻田里,又发现了两团黑影,渐渐地往这儿移过来。老远他们就喊“叔叔你早!”“早早!你们这么早出来做什么?”“捡田螺。”拿来小罐子一看,里面已经有二三十个田螺;他们是用这种野生的动物来度日的。我摸摸他们的头,他们唱著歌,踏著晨雾远去了。我呢,也受那愉快的感染,点燃旱烟吸著,并且轻步往前面踏去。

    秋高气爽的早上,在他们屋前的空地上,我发现他正伏在地上画画。有时吹口哨,有时学鸟叫,有时还叱喝著越界来偷吃的鸡群。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看见弟弟正用一根细竹画远山、蓝天、云彩,还有一只鸟、一棵树、一间小屋。他画牛的时候,嘴里还不断地“哞!哞!”叫著。我噗嗤一笑,他立刻把“画”擦掉。我赞美了他几句,然后问:“你哥哥到那里去了?”“他回家了。”“甚么时候回去的?”“昨天。”“那么,你吃饭怎么办呢?”“自己烧。”听完这句话,再也忍不住对他的怜爱,蹲下来,摸摸他的头,拍拍他的肩膀,翘起大拇指告诉他:“你是了不起的人!”没有一件事能难倒有志气的人,这是一个铁证。那天傍晚,我再扛锄头到田里去,他从竹筒井那边爬过来,脖子上挂著一只铅桶,我跳过排水沟,喊:“小弟!别动,我来帮忙你。”“谢谢!不必啦。”他正爬著“挑”水,铅桶的两耳,绑上一条细绳,绳子套在脖子上,每爬一步,铅桶就摆动一下,久而久之,绳子割破了他的皮肤,汗和血染湿了细绳,我呜咽著说:“乖小弟!叔叔替你提吧。”顺手要接过他的水桶时,他无论如何也不让我帮忙。越爬越快,绳子也越发地割著他的皮肤。

    我呆了,除了暗自流泪外,能做些甚么呢?我走进他家的时候。往水缸一望,我又像触电似的呆若木鸡。因为他已经把这个大水缸注满了。从此以后,每次听到别人批评跛脚的人不能“挑水”时,我总是举这个活生生的事实来反驳。

    往日,每逢冬天,我总是不愿意出门,但是近年来不同了。是健康了呢?还是受他的勇敢所感染呢?荷起锄头顶著北风,心血沸腾著。扫视这萧条的农田,连最勤劳的农夫也躲得无影无踪了。看来自己蛮不错的,越想越得意,像一个得了冠军的拳王,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忽然从沟中传来他们兄弟的笑声,原来他们俩正光著身子,站在水中捕鱼,刚才的那份自豪全部消失了。是嫉妒?钦佩?抑或同情呢?我竟睁大眼睛久久说不出话来。

    过农历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儿童们穿红戴绿,袋里装满好吃、好玩的东西。兄弟姊妹一起游戏,真是快乐无比。唯有在田间的矮仔兄弟两人,好像不知道有过年这件事,穿著破旧的衣服,无声的数著玉米,聆听北风鞭打农作物的音响,盼望著春的来临。他们仰望著苍天,但是没有流泪。

    那年,一场暴风雨来了,他们的鸡鸭失散了,他们的茅屋倒塌了。哥哥背著弟弟涉水逃命回去了。从此,一直不曾见过他们,直到十三年后的今天,才听到他故乡的人说,矮仔已经装上了一副义肢,和常人一样;并且更令人激动的是,他也考上了一所大学。(国少)

    最高的敬意 郦时洲

    “汪洋中的破船”一文,我前后看了五遍,我想哭,但是作者本身是那么的坚强,那么的倔强。

    “我永不屈服,永不倒下。我要挣扎,我要奋斗,我要将这破船驶向成功的彼岸。”

    这些话,我恨不得嚷给全世界迷失的青年们听,让他们惭愧、醒悟。

    每一个人都有美好的童年,他没有,他过的生活竟似野人,为的是怕世人的耻笑。如果没有爸爸、妈妈,难道他真的被洪水所吞噬了?

    比起我们这些四肢完好的人,我们不感到残忍了些吗?不太惭愧了吗?

    今天,社会上还有许多不幸的人,但是他们所得到的是不是爱呢?

    向郑丰喜(下港人)先生致最高的敬意。我为你的坚强而骄傲,更为你的成就而歌颂你父母的伟大。祝福你早日驶进成功的港湾。(新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