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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人格的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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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性的价值

    二、人的普遍心理学命题

    三、存在心理学的问题

    一、人性的价值

    我将要讨论一些在论证及研究探索上均颇有成就的线索,这些线索与过去和未来的种种价值理论密切相关。此外,我们亦将讨论在不久的将来,必定会获得的一些理论与实际的进展。不过,与其视之为理所当然,不如视之为甚有希望。

    无数次的实验已经证明,一切种类的动物普遍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只要有足够的机会任其自由选择,便能够选取对自己有益的食物。这种智慧,常会在异常的情况下表现出来。例如,一只患有肾上腺疾病的动物会自行调整食物的选择,以便维持生命。

    不过,目前我们也已知道,这绝不是一种完美无缺的智慧。例如这种食欲的倾向不能有效地反映出身体对维生素的需求。低等动物比高等动物和人类更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免受毒药的侵害,而先前养成的各种偏好习惯也的确会遮蔽当下新陈代谢的各种需求。尤其是人类,特别是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各种形形色色的力量均可能污染此种智慧。然而,这一智慧似乎也并不会突然消失。

    这一有效选取的普遍原理是真实的,不仅就选取食物而言如此,即使对身体在其他方面的需求而言亦然,就像著名的均衡作用实验所显示的结果一样。

    一切有机体似乎很明显地比二十五年前我们所认为的,更具有自我控制、自我规律化和自律的能力。有机体是相当值得信赖的。而对于食物的选取、断乳的时间、睡眠量、训练幼儿便溺的时间、运动量,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各方面,我们正逐步学会去信赖我们身体中的内在智慧。

    不过,最近我们亦已悉知,特别是从患有生理与心理疾病的病人身上悉知,选择者亦有良莠之别,有善于选择的人,亦有不善于选择的人。此外,我们也特别从心理分析学派悉知,这类选择的行为常有许多隐伏的原因,而我们也正在学会去尊重这些原因。

    这里有一项令人惊讶的实验,充满了价值理论的意味,可以衔接以上论点。一群能够自由选取食物的鸡,由于其各自选择有益食物的能力不同,因此这群鸡便呈现出极大的差别。擅长选取良好食物的鸡慢慢就会变得比不擅于选择食物的鸡强壮、肥硕且优秀。这表示前者所选取的是一切之中最好的。如果接着把擅长选取食物的鸡所选取的食物,强迫喂给不擅长选取食物的鸡吃,我们便会发现,它们也逐渐变得强壮、肥大、健康、较为优秀,不过永远也赶不上擅长选取食物之鸡所达之程度。这也就是说,优良的选取者所选取的对自己有益的食物,永远比不良的选取者所选取的对自己有益的食物更好。如果在人类身上亦产生类似的实验结果,则一如我所料(许多临床资料可充分提供支持论据),各种各样的理论均不可避免地必须大量重建。只要关涉的是人类的价值理论,而其立基点纯粹仅在于对未经选择的人所做之统计数字的描述,则任何理论均有所不足。对一般人而言,好的和坏的选择者或健康者和病人所做的选择,其实并不重要。只不过身心健康的人所下的判断、品位和选择可以告诉我们,就长远来看,何者对人类有益。而患有精神官能症之病人所做的选择则告诉我们,何者有益于稳定病情。就像大脑受伤的病人所做的选择,常有益于避免严重的崩溃。还有就像患有肾上腺疾病的动物所做的选择,也许能使它免于死亡,却可能会令一只健康的动物死亡。

    我想这就是大多数快乐主义价值理论和伦理学说理论的基础。其实,因病态动机而引起的愉悦,与在健康的动机下所引起的愉悦,二者是不可等量齐观的。

    此外,任何伦理法则都必须针对结构差异的事实来处理,不仅对鸡和老鼠应如此,对人类亦然。正如谢尔顿在《论脾气的变化》,以及沃里士在《论人之价值的变化》中所讨论的一样:有些价值是属于全体(健康)人类所共有的,但有些价值却只特别属于某种人,或某些独特的个人。我所谓的基本需求就可以说是全体人类共同的需求,因此是全体人类共同享有的价值。至于具有个别独特性质的需求,则会导致特殊的价值。

    每个人由于结构上的各种差异,均会在有关自我、文化与世界等方面产生不同的癖好,亦即产生不同的价值。这方面的研究报告和许多临床医生处理个别差异所获得的普遍经验,彼此相互支持。这一点在人类学的研究上,亦具有真理性。人类学假定每一种文化为了尽其利、隐其蔽,为了赞成或反对,总会在人类各种结构的可能性中择其适合的一小部分,以便理解文化差异的意义之所在。这一点与生物学中的事实与理论,以及自我实现之理论如出一辙。所谓自我实现之理论,说明了任何有机系统均会迫使自我表现,简言之,即发挥其功能。肌肉发达的人喜爱使用肌肉,事实上是必须使用肌肉。为了自我实现,也为了获得主观上的和谐感,为了在主观上感到不受压抑和得以充分发挥功能,而这种感觉对心理健康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有智慧的人必须使用智慧,有眼睛的人必须使用眼睛,有能力去爱的人便具有爱的趋向与爱的需求,凡此种种都是为了健康的感觉。爱吵爱闹的能力必须尽其用,唯有充分运用了吵闹的能力,才能停止喧哗吵闹。也就是说,能力即需求,因此也是内在的价值。各种能力不同,价值也就有别。

    人类不仅具有生理上的需求,也的确具有心理上的需求,二者都是人类内在结构的一部分。这些需求亦可视为各种欠缺,必须经由外在环境予以恰当的补足,以避免生病,或避免导致主观上的病恹感。这些需求亦可被称为基本需求,或生物性的需求,就好比人类对盐、对钙,或对维生素的需求一样。这是基于以下原因。

    (1)在这方面有所欠缺的人,会一直持续不断地渴望获得满足。

    (2)这些欠缺会使一个人生病、衰竭。

    (3)只要补足这些欠缺即可治愈,亦即治愈他因欠缺而引起的疾病。

    (4)稳定地补给,可以防止疾病的发生。

    (5)已获得满足的健康人不会出现这些欠缺现象。

    不过这些需求或价值彼此之间不仅具有层次排列与发展的关系,而且具有强弱与先后的次序。例如,安全的需求先于爱的需求,安全是一种比爱更强烈、更迫切、更属于生命的需求,而食物的需求则更先于前二者。此外,这些基本需求亦可视为在人生旅途中纯粹为达到普遍自我实现的措施。而所有一切的基本需求又均可含容于自我实现的需求之下。

    对这些事实加以斟酌考虑,我们便能解决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苦思冥想的许多价值问题。举例来说,人类似乎都有一个终极的价值,一个全人类都戮力以赴的远程目标,这个目标根据不同的作者而有不同的称谓:比如自我实现、自我完成、整合、心理健康、个体化、独立自主、创造力、生产力,不过大家都一致同意,这就等于是要发挥个人的潜能。也就是说,成为完全的人,成就每一个人所能成就的一切。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亦是实情。因此,一群从事观察与研究的心理学家便构想出这一概念,以便整合与解说各种不同的实践资料。至于个人本身,他只知道他离不了爱,而且他也认为一旦获得了爱,他将会永远幸福、快乐。他无法进一步了解,这些基本需求的满足会开启意识,意识到仍被其他的“更高层次”的需求所宰制。对他而言,所谓绝对、终极的价值就是生命本身的同义词,就是在某一段时间内宰制他的任何层次的需求。因此这些基本需求或基本价值可以视为目的,亦可视为迈向某一单独目标的进阶。的确有一种单一、终极的价值或生命目标存在,而且我们也的确拥有一套有层次、可发展,且彼此关系复杂的价值体系。

    这点亦有助于我们解决由于存有与变化之间的对比情境而在表面上所显示的矛盾。的确,人类必须不断奋斗以迈向终极而高贵的人性,而人性本身却是不断变化、不断成长,变化万千的。好像我们命中注定一辈子都在追求一个永远达不到的境地。还好,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实情并非如此;或者说,至少这种看法并非唯一的真理,尚有其他真理与之并存。像每次绝对存在之暂临的经验、各种高峰体验的境界,都是我们一次又一次成就非凡的报偿。而各种基本需求获得满足,均带给我们多次的高峰体验,而每一次的高峰体验都带给我们绝对的欢悦,它们本身就是完美。需求获得满足,本身便足以赋予生命价值。这就是说,不再把天堂看成处于人生旅途目标之外的一个地方。换言之,天堂就在此生之中等着我们,随时让我们暂临其境,并在返回日常生活的奋斗之前尽情享有。并且,一旦我们曾经拥有,便终身记住,并以此记忆激励我们,在危急的时刻支持我们。

    不仅如此,从某一阶段到另一阶段的成长历程,由绝对的意义来说,其本身在本质上就是有益的、令人愉悦的。成长的历程就算不是高山峻岭般的高峰体验,至少也是具有小山丘般的高峰体验,是对绝对者的惊鸿一瞥,是自我肯定的愉悦感,亦是存在的暂临。存在与变化并非相互矛盾或相互排斥,不管是逐渐接近还是直接抵达,二者就其本身而言都是相得益彰的。

    在此我应该澄清的是,我是想要将(由成长与超越所获致的)迎面而来的天堂以及由压抑而得的隐匿于后的天堂加以区分。因为“高层次的涅槃”与“低层次的涅槃”极不相同,然而,却有许多临床心理医师把二者混淆了。

    那些促使我们想到“健康成长”或“自我实现倾向”这一概念的案例,指出了除非我们预设了此一概念,否则人类大部分的行为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因此就某种程度而言,这是演绎的论证。这就好比必须假设某一颗至今尚未明见之行星的存在,这样才能理解许多其他已观察到的事实资料,其所援引的是同样的科学原理。

    此外许多直接的临床例证、人格学的论证,以及为数激增的实验资料,均支持此一信念。目前我们可以确定至少有一种合乎理性的、理论化的与合乎经验的说法:人类本来就存在一种朝向成长的倾向或需求,简要言之,就是自我实现或心理健康,尤其是朝向自我实现的每一个附属面的成长。也就是说,在他体内有一种驱迫力,迫使他朝向人格整全,使他能够率真地表达,使他朝向个体、自我的完全实现,使他能够明见真理而不是盲目,使他朝向创造、朝向美善,还有诸如此类的一切。人性的结构迫使他逐渐朝向更为完美的存在者,亦即迫使他逐步迈向大部分人所谓的美善价值,迈向沉着稳健、仁慈宽厚、勇敢、诚恳、满怀爱心、无私与善良。

    合乎或不合乎这项要求的界线,实在难以划清。我所进行的研究,大部分是根据所谓“已成功”的人而做的;至于不成功的人或退出成功之路的人,我所知不多。我完全可以接受由一项有关奥林匹克运动会奖牌得主之研究所做的结论:原则上每一个人都可能跑得如此快、跳得如此高、举得如此重,甚至我们可以说,任何新生婴儿都可能做得到。但是这种真正的可能,并未向我们言及任何有关数量、概率和可行性之事。对自我实现的人而言,情况亦是如此。

    此外,我们更应该注意,朝向人性圆满与健康的成长倾向,并非人类身上唯一可见的发展倾向。同一个人身上,也可能看到死亡的欲求,以及恐惧、自卫与退缩的倾向等等。

    高度发展、极为成熟、心理极为健康的人,尽管为数不多,但针对他们所做的直接研究,以及针对一般人的高峰体验————在高峰体验时每个人都暂时成为自我实现者————所做的研究,都使我们受益匪浅。这是因为就经验或理论的观点而言,他们都是最圆满的人。例如,他们是最能保有并发展人性能力的人,特别是保有并发展人之所以为人,且异于猴类的人性能力。(这点与哈特曼对同一问题所采取的价值取向不谋而合。哈特曼认为所谓优秀的人,是指那些最符合定义人之概念的种种特征的人。)从发展的观点来看,他们发展得比较完全,因为他们从不停留在某一个不成熟或不完全成长的阶段。这项工作决不会比分类学者选取蝴蝶品种,或比医生选择身强体健的年轻人,来得较为神秘、较为先验和较属谬论型的问题。分类学者和医生都把寻求一个“完美、成熟,或出类拔萃的品种”作为典范,而我和他们的情形是一样的。任何一种方法步骤,原则上都是可以重复使用的。

    完美的人性不仅可以根据“人性”概念的定义所达到的完美程度来界定,同时亦具有一种描述性的、分类性的、可衡量性的、心理学方面的定义。现在我已从某些初步的研究调查和无数的临床经验中得知,那些发展完全的人以及成长情形良好的人所具有的某些特征是可以描述的。这些特征不仅可给予中性的描述,此外就主观而言,它们亦是有益的、令人愉悦的,且可以继续加强的。

    以下诸点都是健康人所具有的,在客观上可以描述、可予以衡量的特征。

    (1)能比较清楚、有效地感知真实世界。

    (2)对经验比较开放。

    (3)能不断增强人格的整合、完整与统一。

    (4)能不断增强率真性与表达力,能完全发挥功能,时常生机勃勃。

    (5)是一个真实的我。能肯定自我的身份,自律自主、独一无二。

    (6)能不断加强自我的客观性、自我的超然与超越。

    (7)能不断发掘创造力。

    (8)具有结合具体与抽象的能力。

    (9)具有民主性格的结构。

    (10)具有爱的能力。

    这些特征尚需经过研究调查与角度勘察探讨,不过其可行性则是确定之事。

    此外,自我实现或朝向自我实现的良好成长,在主观上亦可予以认定与强调,亦即在主观上感到生活中充满情趣,觉得幸福、安详,沉着稳健,觉得平静、愉悦、有责任感,并且自信有能力处理压迫、焦虑与难过。而自我背叛、僵化、退缩,生活中满怀恐惧,不是在成长中生活,其主观上的记号则是感到焦虑、失望、无聊、无法享受,内心感到罪恶、可耻、漫无目的、空虚,同时亦缺乏自我身份的认定。

    这些主观的反应也是可加以研究的,并且我们亦具备研究的临床技术。就是这种自我实现者的自由选择(指可以在众多可能性中做真正的选择),我认为可以视之为一种自然主义的价值体系,并用描述性方式来予以研究。此价值体系绝对不掺杂研究者的任何期许,换言之,它是“科学性的”。我并没有说“他应该选择这个,或他应该选择那个”。我只说“健康的人,只要有自由选择的机会,我们会观察到他选择了这样,或他选择了那样”。这就好比问“最优秀的人的价值是什么?”而不是问“他们的价值应该是什么?”或者“他们的价值必须是什么?”(这就可以与亚里士多德的想法加以比较,亚里士多德认为凡是对一个健康人而言具有价值且令人喜欢的东西,便是真正有价值且令人喜欢的东西了。)

    此外,我认为这项研究发现的成果可以在大多数人身上普及。因为,对我而言(对别人也一样),显然大多数的人(甚至全体人类)都具有自我实现的倾向(这点在心理治疗,尤其在表露心中一切的治疗经验中,看得最为清楚)。而且似乎或至少原则上,大多数的人都具有自我实现的能力。

    如果可以把现有的各种宗教当作人类心灵渴望的表达(亦即它表达出如果真能如愿以偿,人心中终究想要成就的一切),那么在此我们也能了解到所谓凡人皆渴望自我实现,或倾向于自我实现,这句话的价值所在了。其原因在于,我们所描述之自我实现者的实际特征,有许多都与宗教所激励的理想是相互一致的。例如,超越自我、与真善美合而为一、对别人奉献、有智慧、真诚、坦率,超脱自私与个人动机之外,放弃低层次的欲望以成全高层次的欲求,增进友谊与仁慈的胸怀,并善于辨别目的(安详宁静、沉着稳健、和平)和工具(金钱、权力、地位)之间的差别,能减少敌意、残忍与破坏。

    我们从这些自由选择的实验、从动态动机理论的种种发展、从心理治疗的检验中所得到的一个结论,是相当具有革命性的。也就是说,我们最深切的需求,其本身并不是危险的,不是罪恶的,也不是不好的。此一看法开展了解决人类内在分裂的期望,亦即解决了介于太阳神阿波罗与酒神戴奥尼修斯之间,介于古典与浪漫、科学与诗意、理性与冲动、工作与游戏、语言与非语言、成熟与稚气、男性与女性、成长与退缩之间的分裂。

    社会现象中亦有与我们人性哲学类似的情形:不仅把文化视为满足需求的工具,也把文化当作挫折与控制的工具。这种快速成长的倾向,已是社会的主要现象。不过我们现在已可驳斥大多数人普遍的误解:误认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必然互相排斥、互相敌对,或者误认为文明是为了达到控制与整合人性本能冲动的一种机体。如果我们重新将健康文化的主要功能界定为培养普遍的自我实现,那么所有这些老掉牙的律则都可以一扫而空了。

    只有健康的人,才能在主观的经验、欲求或促动经验和对经验(长远之计对他有益的经验)的“基本需求”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只有这种人,才能持续不变地追求对自己和对别人都好的事物,并能全心全意地去享有它、去赞赏它。对这样的人来说,能在事物之中尽情享有,这种报酬就是价值之所在。他们自然而然就会把事情做好,因为这正是他们所想要做的,他们所需要做的,亦是他们所引以为荣的,全心赞同去做的,所以他们也愿意一直乐在其中。

    当一个人有了心理疾病,这一完整的统一体的交互织结绵密的网就会破碎成片断,彼此起冲突。那时候这个人想要去做的事可能对自己有害。即使他做了,也不会感到愉快,即使感到愉快,也会同时感到不赞同。因此愉悦本身就是毒害,或者很快就会消逝。可能起初感到愉快的,到了后来却令他不悦。于是他的冲动、欲求与愉悦感都成为生活中差劲的指标,因此他一定会不信任,会害怕导致他堕落的冲动与愉悦感,如此他便遭遇到冲突、分裂、犹豫不决的情形。简言之,他落入了内心交战的陷阱中。

    就哲学理论而言,历史上许多两难的困局与矛盾都能通过这项研究成果而得以化解。快乐主义的学理对健康的人行得通,对有病的人是行不通的。真、善、美彼此的确有某种程度的关联,但唯有在健康人身上,真、善、美彼此之间才具有强烈的关联。

    对少数人而言,自我实现是一种已经达到的“境界”。然而对大部分的人来说,自我实现是一种希望、一项渴望、一种动力,是尚未企及,但心向往的某种情境,亦是临床上所显示之朝向健康、整合与成长等的趋迫力。

    人类在其内在本性中就显示出一种迫切的倾向:迫切地朝向日益完美之存在者的发展,迫切地要将其人性实现得更加完美。照自然主义的、科学的观点看来,这正如同一粒橡树种子“急着”要长成一棵橡树,或一只老虎眼看就要变成猛虎,或一匹马眼看着就要变成凛凛骏马一样。终究说来,人之所以为人并不是由于被型塑,或被捏造才具有人性,亦不是由于被教导才成为一个人的。环境所扮演的角色,总体说来,只是容许人,或帮助人发现他的潜力,而不是人的潜力本身。环境无法赋予人类潜力与能力。人的潜在能力是人一开始就已决定,或者说在胚胎期就已拥有了的,正如同他自胎儿期就有手和脚一样。而创造力、率直自然、自我个性、本来面貌、关心别人、能爱、渴望真理等,都是胚胎期就有的潜力,是属于其全体同类所共有的能力,正如同他有手、脚、头脑和眼睛一样。

    这点与目前已收集到的资料并不矛盾。这些资料很明白地显示,家庭生活与文化生活,对实现那些用以定义人性之心理潜力而言,具有绝对的必要性,且让我们避免这种混淆。一位教师、一种文化并不能创造出一个人,他无法在人类心中种植爱的能力、好奇心、做哲学思考的能力、赋予象征的能力,或创造力。他只能容许、培育、鼓励,或帮助既存于胚胎中的能力,使之转化为现实与实在之物。同一位母亲,同一种文化,以同一方式来对待一只小猫、一只小狗,却不可能把它变成人类。文化是阳光、食物和水分,但不是种子。

    一群着手研究自我实现、自我、真正人性等问题的思考者,十分坚定地确认了他们的立场:人类有一种理解自己、实现自己的倾向。这意味着他应该忠于自己的本性,要信任自己,真诚、坦率、诚恳地表达,要在他自己本性的内在深处去寻找行为的渊源。

    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的建议,他们并未充分警告我们:其实大部分的成年人并不知道怎样才是真诚,如果他“表达”了自己,也许他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灾祸。当一名强奸犯,或一个有虐待狂的人问道:“为什么我不能忠于自己、表达自己呢?”那么该回答些什么呢?

    这群思考者忽略了好几方面的问题。他们未加澄清就含混地肯定:只要你的行为是真诚的,你的行为便是端正的;如果你的行为发自内心,那便是好的、正确的行为。这其中很明白地暗示了此一内在核心、此一真实自我是善的,是值得信赖的,并且是合乎道德的。这样一个肯定命题,显然与所谓人类可以实现自己,并且需要各自受到考验(一如我所认为的)这样的命题大不相同。此外,这群作者必定避开了有关内在核心的重要论题,比如,此一核心在某种程度上一定是来自遗传的,否则他们所说的一切都会乱成一团。

    换言之,我们必须设法处理“本能的”理论,或者像我比较喜欢称呼的“基本需求”的理论。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去研究原始的、本能的、部分受遗传所决定的各种需求、渴望、欲求,以及我所谓之人类的各种价值。我们无法同时遵守生物学的规则,又遵从社会学的规则;我们无法同时肯定文化就是一切,又肯定人具有遗传的本性。这两方面是彼此互不相容的。

    在本能范围之内的一切问题中,我们所知最少,却又最应该知道的问题,是有关侵略、敌意、仇恨与破坏力的问题。弗洛伊德学派的学者认为这些都是发自本能的。而其他大多数动态心理学派的学者则认为,这不是直接发自本能,而是由于本性冲动或基本需求遭受挫折之后所产生的常见的反应。此外还另有一种可能的解释————我认为是比较好的一种————强调怒气在性质上的变化情形,显示出心理健康改善或恶化的情形。对较为健康的人而言,生气是(对当前情况的)一种反应,而不是承认过去在个性遗传上的累积。也就是说,生气是对当下的某些情形,诸如不公平、剥削,或攻击的有效反应,而不是针对某人许久以前犯下的错,把一发不可收拾且又毫无效果的报复,错加在无辜的旁观者身上的行为。生气并不会因心理健康而消失。反之,它会以果决、自我肯定、自我保护、合理的义愤、与罪恶抗争等诸如此类的形式呈现出来。这样的人比一般人更适合于做个有力的斗士,例如,做个为正义而战的斗士。

    换言之,健康的侵略性采取的是人格坚强和自我肯定的形式,而不是不健康的人、遭遇不幸的人,或备受剥削的人。后者的侵略则常带有恶意、虐待狂、盲目破坏、霸道与残忍的意味。

    以此种方式陈述的问题,看来是很容易就予以研究调查的。主张伦理乃发自内心的学者所遭逢的另一个问题是:轻松自在的自律行为通常只在自我实现、真挚、诚恳的人身上才见得到,在一般人身上却看不到。

    在这些健康的人身上,我们发现责任与愉悦同为一事,而工作与游戏、利己与利他、个人主义与大公无私,也一样彼此无隔。我们只知道他们如此泰然自处,却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达到此境界的。我强烈地感觉到,这种真诚、人性完美确实是许多人皆能达到的境地。然而我们所面对的却是可悲的事实:很少有人达到这一目标,也许一百人之中有一个,也或许两百人之中才有一个。不过我们仍能对人类满怀希望。因为原则上,任何人都可能变成一个优秀的、健康的人。但是我们感到悲哀的是,目前只有这么少的人成为健康的好人。如果我们期望了解为什么有些人做得到,那么我们就必须把研究考察的问题,放在研究自我实现者的生活史上,以便了解他们是如何达到此境地的。

    我们也已经知道,健康成长的先决条件在于获得基本需求的满足。但是,我们也已从学习中得知,毫无节制的放纵与满足,其本身亦有危险的结果,比如导致心理病态的人格、“口腔症”、无法担负责任、无力承受压迫、腐败、不成熟,以及某种性格的失序等。目前研究调查的成果虽不多,但已有许多临床的教育经验,足以让我们做一个合理的揣测:年幼的孩子不仅需求满足,他也需要物理世界对其满足加诸限制。他应该学会知道,别人也需要寻求满足,即使他的父母亦然,亦即别人并非是令他达到目的的工具。这就表示:控制、延迟、限制、弃绝、对挫折的宽容、纪律都仍属必要。唯有对能自律、肯负责的人,我们才应说:“照你的意愿去做,则万事顺遂。”

    平心而论,我们也必须面对在成长途中会遭遇到各种困难,亦即停止成长,逃避成长,成长受阻、退化和防卫的问题。换言之,恶的问题。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没有真正的自我,那么没有力量为自己做决定和做选择呢?

    这些朝向自我实现的动力与倾向,虽发自本能,但十分微弱。因此相对其他具有强烈本能倾向的动物来说,人类的这些动力很容易就会被习惯、不良的文化态度、外在事故、错误的教育给淹没而逐渐消失。因此,对人类而言,选择与责任的难题远比其他任何种类的生物要尖锐多了。

    在西方文化中有一种由历史决定的特殊倾向,认为人类这些发自本能的需求都是坏的或是恶的。因此许多文化制度都是为控制、禁止、压抑和阻止人的这些原始本性而设立的。

    每个人身上都有两股拉力,除了朝向健康的驱迫力之外,还有可怕的退化力量,驱迫着朝向疾病、衰竭而后退。我们可能朝向“高层次的涅槃”而迈进,但也可能朝向“低层次的涅槃”而退化。

    我认为过去与现存之价值理论、伦理学说的主要缺点,在于对心理病理学和心理治疗学认识不够。历来,许多有识之士均已替人类明白地指陈出德性的益处,至善之美好,对心理健康和自我实现的内在渴望;但是,大部分的人依然顽强地拒绝踏入就在眼前的幸福与自尊。教师只剩下满腔怒火、不耐烦与幻灭感,并在责骂、训诫和绝望之间交替循环。许多人只会将两手一摊,谈谈原罪和内在之恶的问题,然后下结论:凡人只能接受超人力量的救赎。

    然而在动态心理学与心理病理学中,说明有关人类软弱与恐惧的文献资料如汗牛充栋。我们十分了解为什么人会做错事,为什么他们会给自己带来不幸与自我挫折,为什么他会走向歧途,以至于染疾。我们并由此而领悟到:人性之恶,大体而言(虽不是全部),就是人性之软弱或无知,因此是可以宽恕的、可以谅解的,同时也是可以治疗的。

    我有时感到意气风发,有时又感到心情沉重,因为有这么多的学者与科学家,有这么多的哲学家与神学家都讨论到了人性价值、善与恶的问题,却一直都完全忽略了一件最平常的事情;每天都有许多专业的心理医生,自然而然地在从事改善与促进人性健康的工作,帮助人日益坚强、有德性、开启创造力、心怀仁慈、懂得去爱、关爱别人,并且心平气和。而以上这些都只是经过改善之自我认识与自我接受的部分结果而已。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程度各异的结果。

    价值理论的主题太过复杂,无法在此详加论述,我只能提出一些概略的结论。

    自我认知是自我改善的主要途径,虽然这不是唯一的可循之路。

    对大部分的人而言,自我认知与自我改善是十分困难的事,它需要极大的勇气和长期的挣扎。

    虽然在技术精良的专业心理医生的帮助下,自我认知的历程会比较容易,但这绝不是唯一的方法。从心理治疗所学习而得知的一切内容,均可应用到教育、家庭生活,甚至个人生活指标等方面。

    唯有通过这种对心理疾病和心理治疗的研究,我们才能学会去尊重并欣赏恐惧、退缩、保护与安全的力量。唯有尊重并谅解这些力量,才能帮助自己与别人朝向健康而成长。错误的乐观主义迟早会形如泡影,造成愤怒与绝望。

    总结一句,如果我们不了解软弱的健康倾向,我们便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人的软弱。此外,我们亦将对病情的各种症状有所误解。而且,如果我们不了解坚强的软弱面,我们亦将无法完全理解或帮助人们更坚强。此外,我们亦将堕入对唯一理性力量的过度乐观信赖的情境中。

    如果我们真想帮助人日益发挥其完美人性,那么我们必须了解,人类不仅尝试实现自己,而且他们也会厌倦,也会感到害怕,也可能无能为力。只有真正懂得欣赏疾病与健康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促使二者相互平衡,以利于健康。

    当我们讨论开明管理或其他社会制度是达到心理健全的方法时,必须放弃诸如“单一的伟大价值”这类理论。例如:“全部都是为了爱”,或者像一位企业家所讲的:“我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服务人群。”至少目前不适合于价值观的纯化。因为当我试着完整地定义真相与诚实时,我发现必须用其他的存在价值来定义。例如,真相是美丽的、好的、正义的、一统的……我还未针对其他存在价值下定义,但很明显,美除了它本有的特质外,也包含了其他所有存在价值的特质。

    也许有一天,我们能够诠释所有存在价值的单一本质和一体性。但我认为因素分析的技术有所助益。

    不过,我们可以借此判断某项事物是否属于存在价值。基督教科学家视爱为最高价值,某些学者将真理视为最高价值,济慈(英国诗人)将美视为最高价值,律师认为正义是最高价值。我们可以用以上批评的原则来判定,他们所持的价值是否符合存在价值的精神。例如一名信奉基督教的科学家所定义的爱,与医学和生物的真理相互违背,因此我们知道他们所定义的爱与其他的存在价值相分离。这显示出他们的定义不够完全,或者他们对爱的理解是零碎的,不够完整。同样,有些科学家在追求真理的同时,却不考虑其他的存在价值。例如,盲目、思考不完整的医生或机器人专家。但事实上,他们所追求的真理与爱、正义和良善等价值产生冲突,因此他们对真理的定义是错误的、不完善的、零碎的。与其他存在价值相互冲突或排斥的即不属于存在价值。所有的存在价值都不能有相互分化或冲突的情形发生。

    科学家可以在追求真理的同时,不与其他存在价值发生冲突,因为他所追求的真理与终极目标或存在价值相容。这也符合开明管理的原则。也许有人只追求有限的或单一定义的价值,例如服务,但不包括多元定义的服务。也许我应该以这种方式说,存在爱或存在真相都和其他任何的存在价值等同。或者可以说,存在价值是根据所有其他的存在价值、存在爱来定义的。

    或者,我们可以再用另外一种方式说,如果我们能够维持多元化的存在价值观以及它们的一体性,就可以通过任何一项存在价值,达到一体性。只要我们穷尽心力追求存在真相或存在正义,就可以真正拥有真相、正义和完美。

    二、人的普遍心理学命题

    人类哲学(有关人之本性、人之目的、人之潜力、人之实现的哲学)一旦改变,则一切都会有所改变:不仅政治哲学、经济哲学、伦理学、价值哲学、人际关系和历史本身会有所改观,教育哲学、心理治疗和人格成长的哲学等这类帮助人改变气质、陶冶品格的理论亦会有所改变。

    目前我们正处于这种变化当中,有关人类的能力、人生的目的与人的潜力等各方面的概念可谓日新月异。而对于人的可能性与人的命运亦正逐渐浮现出一种新的见解,而此种新见解所牵连的后果亦是多方面的,它不仅影响我们对教育的看法,也影响科学、政治、文学、经济和宗教,它甚至会影响我们对非人世界的看法。

    我认为把这种对人性的见解描述为一种整体的内容丰富的心理学体系,现在也许正是时候。但是这些见解,有许多是针对目前两种最具规模的心理学派(行为主义或联想主义和古典弗洛伊德学派)的限制,所引起的反动(例如人性之哲学)。因此要为这种见解找一个统一的名称,仍是相当困难的事,也许目前还言之过早呢!过去我曾用“整体的律动”心理学来称呼它,以表达我对其主要的理论基础的看法。也许有人会跟着高斯坦称它为“有机的”心理学。而沙提士等人则称为自我心理学或是人性心理学。究竟该如何称呼,我们拭目以待。不过据我推测,在近几十年内,只要它仍维持某种适度的折中性与包容性,则它仍将被称为“心理学”。

    我想我之所以能有所贡献,那是因为我所说的是我自己的看法和研究成果,而不是由于我“正式”代表某一群思想家。虽然我很确定,我的看法与某些思想家的确有许多相同之处。由于篇幅有限,以下我只能针对此一新见解,提出几个重要命题,但是我要提醒读者诸君,其中有许多观点已超出我的资料范围,而有些命题则主要是根据我私人的看法,而不是根据已获得公开证明的事实。不过,这些命题原则上都是可以加以肯定或否认的。

    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一种基本的内在本性,这一内在本性是发自本能的,是内在固有的,天赋既与的,和“自然天生的”。也就是说,它带有某种遗传上的决定因素,并且此一内在本性强烈地具有持续存在的倾向。

    在此谈及“个人”自我在遗传和体质上最初所获得的根源,是很有道理的。但是这种生物性的决定因素只占了个人的一部分,而且它相当复杂,难以用简单的方式予以言明。无论如何这是“素材”而不是成品,尚需要个人自己、与个人密切相关的别人及其周围环境,共同对此素材加以回应。

    我认为在此基本的内在本性里包括以下各种内涵:发自本能的基本需求、禀赋、才干、生理构造、生理机能的平衡、性情的平衡,出生前或出生时所受的伤害,以及新生儿期间所遭受到的重大创伤。此一内在核心说明了它是一种自然的倾向、癖好或内在的性向。至于幼年初期所形成的一切,诸如防卫性的与应对性的心理结构、“生活类型”和其他各种品性特征,是否应包括在内,仍是一个尚待讨论的问题。这些原始素材一旦与外在世界相接触,开始与之相往来,便会快速展开成长,并转化为自我。

    这些内在本性都是潜在的能力,而不是最后的实现,它们各有其生命的历史,因此应以渐进发展的方式来予以了解。它们绝大部分(而不是全体)是经由心理以外的决定因素(诸如文化、家庭、环境与学习等)而获得实现、接受塑形,或遭受压抑的。在早期的生命中,这些漫无目标的渴求与倾向,除了借由疏导的方式与(感觉)对象有所接触之外,并且也借着任意习得的联想与对象接触。

    这种内在核心虽然具有生物性的基础,并且是“发自本能的”,但就某种意义而言,它却脆弱而不坚强。它很容易就会被克服、被压抑或被阻止,它甚至也可能永远被抹杀。人类所拥有的本能不再像动物的本能一样强而有力,能以清晰无误的内在声音,毫无歧义地告诉他们该做什么,何时、何处、如何与何人一起做。我们所留有的是一些残存的本能。此外,它们脆弱、微妙而又细致,很容易就会被日常的学习、文化的预期、恐惧、反对等现象淹没。要认识它们并不容易,甚至可以说十分困难。真正的内在自我,一部分可以界定为能够听见内在于个人之冲动的声音的能力,也就是说,能够知道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或不想要的,什么对自己合适,什么对自己不合适等的能力。而这些内在冲动的音量强度,似乎具有相当大的个体差异性。

    每个人的内在本性所具有的各种特征,有些是别人也有的(人性共通的),有些则是个人所独有的(个别独特的)。爱的需求是每个人天生具有的特征(虽然此一特征可能会在某些后天的环境影响下消失),而音乐的天才则是少数人天赋既与的禀异,并且这些天才在风格上亦明显有别,例如莫扎特与德布西。

    我们可以用科学的方式客观地研究此种内在本性(亦即视之为一种“科学”),以便发现它到底像什么(注意:是发现,而不是发明或建构)。我们也可以借由内在的探索和心理治疗的方式,主观地从事这项研究。这两种研究可谓彼此相辅相成、相互支持。而一种广大悉备,且合乎人文主义的科学研究,应包含以上这些经验性的技术在内。

    这种内在较深刻的本性很可能由于会引起恐惧、招致非难或造成自我疏离,而遭受到主动的压抑,就像弗洛伊德所描述的一样;还有便是“被遗忘了”(被忽略、未曾用过、被忽视、未曾说出或被压抑了),正如夏克特所描述的一样。因此,许多内在较深刻的本性都是潜意识的;不仅弗洛伊德所强调的冲动(如驱动力、本能、需求)是如此,即使是能力、情绪判断、态度、定义、感知力等,亦是如此。主动的压抑颇为费力,甚至会竭尽全力。主动地维持潜意识状态有许多特殊的手法,诸如否认、投射作用、反向作用等。不过,压抑并不能抹杀被压抑的东西,而且被压抑者仍然是思想与行为的主动决定因素。

    无论是主动的压抑还是被动的压抑,在人生之中似乎都出现得很早,而且绝大部分都是针对双亲的和文化的非难而产生的一种反应。

    不过,有些临床的例证则显示出,幼儿期或青春期的压抑也可能出自超乎文化之外的内在心理,亦即由于害怕被自己的冲动击倒、害怕变得四分五裂、害怕“堕入歧途”、害怕快要爆炸的感觉等所引起的。儿童对自己的冲动会自然形成恐惧和排斥的态度,并因此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保护自己以免于冲动,这种情形理论上是可以成立的。如果真是如此,社会便不一定是唯一导致压抑的力量根源,内在心理也是导向压抑与控制的力量根源。我们可以将此一根源称为“内在的反投入”。

    最好把潜意识的驱动力、需求和潜意识的认知方式加以区别,因为后者比较容易导向意识,因此亦易于修正。像原始历程的认知(弗洛伊德),或原始思考(荣格),再像创造性的艺术教育、舞蹈教育和其他非言说之教育技术中,更易重新被呼唤出来。

    在一般人身上,这种内在本性虽然“脆弱”,但也很少就此消失或灭绝(不过,在生命旅途的初期,它依然有消失或濒临绝灭的可能)。一般而言,内在本性即使遭受否定和压抑,也会潜意识地隐伏在暗处坚持固存。就像理智(也是内在本性的一部分),其说话声音虽然微弱,但也听得见,即使是形式被扭曲了,也一样听得见。也就是说,它自有其内在的动力,经常驱迫着要求做公开且不受约束的表达。如果硬要禁止或压抑它,则必将费尽力气,甚至弄得精疲力竭。愿意健康、渴望成长、迫切要求自我实现、寻求自我身份的肯定,都是这种内在动力的主要表现。也正是这种内在动力,才使得心理治疗、教育和自我进步在原则上具有可行性。

    然而,这种内在核心或内在自我之所以成长为成熟的个人,只有一部分是由于(在客观上或主观上)发现了、展露了或接受了早已现存的现象。此外还有一部分则是由个人创造。生命对个人而言,是不断选择的历程。在此历程中,选择的主要决定因素在于个人的“已是”(包括他自己的目标、他的勇气或恐惧、他的责任感、他的自我强韧性或“意志的力量”等)。我们可以不必再把一个人看作是“完全被决定了的”个体,因为这句话意味着“他只是被外在力量决定的个体”。只要他是一个真正的个体,个人便是自己的主要决定因素。每个人就其部分而言,都是“自我的投射”,并因此而造就了自我。

    一个人的基本核心(内在本性)一旦受挫、被否认或受到压抑,就会生病。有时明显地病了,有时成为潜伏的疾病;有时随即病倒,有时过后才发病。这些心理疾病所涵盖的范围比美国精神医疗学会所列举的还要广。例如,我们现在已经了解到,性格的失调与困扰,远比一般典型的精神官能症或精神病,还能够影响世界的命运。从这点来看,新型的疾病最具危险性。比如“患有神经萎缩症或心智发育不全的人”是一例。也就是说,这种人丧失了一切足以定义人性或人格的任何特征,因而无力发展人的潜能,变得毫无价值。

    换言之,可以把人格上的一般病症视为成长上、自我实现上或人性圆满上所具有的一些缺失,并且也可以把疾病的主要来源(尽管不是唯一的来源)视为在各方面所遭到的挫折(例如基本需求、存在之价值、个别独特的潜力、自我的表达、个人意图按照自己的风格和步调迈向成长等各方面的挫折),尤其是在生命的最初几年中所招致的挫折。换言之,基本需求的受挫,并非致疾或人性萎缩的唯一根源。

    这种内在本性,就我们目前所知,绝对不是原本为“恶”的,而应是我们成年人按照我们的文化称为“善”的,否则它也应该是中性的。不过最精确的表达方式应该说,它是“先于善与恶”的。如果我们谈的是婴儿与儿童的内在本性,就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我们谈的是存留于成人内的“童心”,这句话就变得比较复杂了。而如果我们是就存在心理学的观点,而不是就缺陷心理学的观点来了解一个人,则问题就更加复杂了。

    所有与人性有关的显露真相与揭发式的技术,比如心理治疗、客观科学、主观科学、教育与艺术,都支持此项论点。例如,就长期而论,揭发式的心理治疗会逐渐减少恶意、恐惧、贪婪等,并且会逐渐增强爱心、勇气、创造力、仁慈与利他的胸怀等。由此更使我们获得一项结论:后者较诸前者更深刻、更自然、更内在于人性。换言之,我们所谓的“坏”行为,已因揭发式的治疗而得以减少或去除,而我们所谓的“好”行为则因揭发式的治疗而获得强化。

    我们必须把弗洛伊德所谓之超我与真正的内在良心和内在罪恶加以区分。弗洛伊德所谓的超我,原则上是把个人以外的其他人,如父亲、母亲、老师等人的赞同与反对均纳入自我之中,因此罪恶感就是认出别人的反对。

    但是真正的罪恶感却是一个人背叛自己内在本性或自我的结果,是背离自我实现的正道而掉头他去,并且本质上是自认为有理的一种自我否决。因此真正的罪恶感并不像弗洛伊德所谓的罪恶感那样,深受文化的影响。它是“真实的”、“理所应得的”、“正义而公平的”,亦是“正确的”,因为它是一种背离、离弃了个人内在深处的真我,而非离弃了偶发的、武断的或纯粹相对的区域主义。就此而言,个人在理应具有罪恶感时感到愧疚,对其个人的发展反而是好的,甚至是“必须”的。内在罪恶感并不是一项应该不惜代价必须予以免除的病症,它是成长的指引,是朝向真实的自我及其潜力之实现的一个内在指导。

    “恶”的行为主要是指不当的敌意、残忍、破坏与“卑鄙”的侵略。这点我们所知不多。如果敌意的特性是发自本能,则人类的未来前途是一种情形;如果敌意的特性是出自对行为的反应(即针对恶劣待遇而产生的一种回应),则人类未来的前途,便会是另一种不同的情况了。我的看法是,照目前已有的证明显示,不分青红皂白的,且具破坏力的敌意应是出自行为的反应。因为揭发式的心理治疗可以缓和它,并且改变其性质,使它成为“健康的”自我肯定,成为强劲的动力、选择性的敌意、自我的防卫、正义的愤怒等。在所有已自我实现的人身上,也可以发现这种攻击与发怒的能力,而且当外在情况要求他发动攻击或发怒之时,他们都能坦率地让它发泄出来。

    儿童的情形较复杂。不过最低限度我们知道,健康的儿童也能发出正当的愤怒,懂得自我保护与自我肯定,亦即出自行为反应式的攻击。因此可以推测出,一个小孩不仅应该学习如何控制自己的怒气,同时更应该学习何时表达自己的愤怒。

    我们的文化所认为恶的行为,也可能出自无知和出自(幼童或成年人心中被压抑或“被遗忘”的)幼稚误解与幼稚想法。例如,手足之间的竞争可以溯源于孩童独占父母的爱的欲求。原则上唯有等到他成熟了,他才会明白,母亲给他兄弟的爱,与母亲对他持续不断的爱,二者之间是相容并蓄的。因此,对爱的幼稚看法,本身虽不负责,却会导引出缺乏爱的行为来。

    有许多文化所谓的恶的行为,若从一个较普遍的观点,或从本书所勾勒出的合乎普遍全人类的观点来看,则事实上并不一定非视之为恶的行为不可。只要人性被接受、被喜爱,那么,许多区域性的、民族性的问题便会简单地消失了。举一例来说,把性视为一种内在之恶的想法,从人性的观点来看,真是愚不可及。

    一般所见,对真、善、美、健康或才智所产生的仇恨、愤怒或嫉妒之情(反面价值),大部分虽不是全部都取决于丧失自尊的威胁。例如,说谎的人受诚实的人所威胁,平凡的丑女孩受漂亮女孩的威胁,胆小的人受英雄的威胁,但每一位较优秀的人,都会迫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自己的缺点。

    然而,比这点还要深的,则是有关命运之公平与正义的终极存在问题。患病的人很可能会对并不比他更有存在价值的健康人感到嫉妒。

    正如上述例证所言,大部分的心理学者似乎都认为恶的行为是出自于行为的反应,而不是发自本能。这点意味着:虽然“坏”的行为深植于人类本性之中,而且永远无法废除,但是,只要人格成熟、社会进步,仍然可以期待逐渐缓和之。

    许多人仍然认为“潜意识”、退化和原始历程的认知,必然是不健康的、危险的、坏的。心理治疗的经验逐渐告诉我们另一种不同的看法。原来,我们的内心深处也可能是好的、美的或可欲求的,从探讨爱、创造力、游戏、幽默、艺术等的根源中所获得的一般研究成果,已使此一想法更清晰明白。爱、创造力、游戏等的根源深植于内在较深处的自我之中,亦即深植于潜意识之中。因此为了唤醒它们,为了能够享有它们、利用它们,我们必须能够“退缩”回去。

    除非一个人的本质核心基本上被别人也被自己接受、爱和尊重,否则心理健康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反过来说,则未必为真。亦即并不是说,只要本质核心被尊重,则心理一定会健康,因为还有其他的必要条件同时也必须获得满足。)

    所谓健康的成长,是指年龄上尚未成熟者的心理健康。至于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则有各种不同的称呼,例如自我成就感、情绪的成熟、个别独特性、具有生产力、自我实现、真诚确实、人性圆满等。

    健康的成长在概念上是附属性的,因为目前通常都是用像“朝向自我实现的成长”之类的话来予以定义。有些心理学家仅根据人类在发展中所向上跃升的目标、目的与倾向来谈论它,并且认为一切尚未成熟的成长现象,都只是迈向自我实现途中的各个阶段而已(例如高斯坦、罗杰斯)。

    自我实现虽然可以按各种不同的方式来予以定义,但是仍可以看出其中具有一个共同且坚实的核心基础。所有这些定义都接受,并隐含了以下的内容:均接纳内在核心或内在自我,并予以表现出来,亦即实现这些潜在能力与潜能,使之“完全发挥作用”,并发挥人性与人格之本质的效益。这些定义也都包容最低限度的病态、精神官能症、精神病以及人性与个人基本能力的灭损或丧失。

    为此,最好现在就引介、促进或至少承认此种内在本性,而不要压抑或禁止它。本性的自然流露在于自我能够自由地、无拘无束地、信赖地、不刻意以求地表达自己(亦即表达内在心灵的力量),并使意识的干扰降至最低限度。控制、意志、谨慎、自我批判、衡量、刻意以求,都是对这种自然表达的钳制。这些钳制首先必然是由于外在于心灵之社会与自然世界的律法所造成的,其次必然是由于对内在心灵本身的恐惧(内在的反投入)而造成的。广义而言,如果心灵控制是出自于对心灵的恐惧,则多半属于精神官能症或精神病的性质,而不是由于先天或理论的必然结果。(健康的心理并不可怕,亦不恐怖,因此无须如千百年来的人类一样对它心存恐惧。当然不健康的心理则需另当别论。)这种心灵控制通常可以经由心理健康、深度心理治疗,或任何深度的自我认知与自我接受,而得以缓和。然而另外也有些控制并不是出自于恐惧,而是为了必须保持整合、有组织、有统一性(亦即内在反投入)的必然结果。并且,虽然也还有“控制”(也许是不同意义下的控制),却是为了实现能力,为了寻求更高的表达形式所必须具备的。例如,艺术家、知识分子、运动员唯有经过勤奋努力,才能获得熟练的技巧。不过,这些控制一旦变成自我,则终究会被超越,而变为本性的自然流露。我提议把这些可欲求的和必要的控制称为“阿波罗式的理性控制”,因为它们并不排斥获取满足的欲求,反而将这种(例如性、食物、饮料……)获取到的满足加以组织、美化、调整、赋予风格,并品尝其滋味,以便提升愉悦感。因此,压抑的、禁止式的控制,便与此种控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本性的自然流露与控制之间的平衡关系变化多端,就像心理健康和世界的健康变化多端的情形是一样的。本性不可能长期地纯粹自然流露,因为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是个按其本身的、非心灵的法则而运转的世界。因此只有在梦中,在幻想里,在爱中,在想象中,在性爱里,在艺术作品中,在知性游戏中,在自由联想里,本性才可能长期地自然流露。纯粹的控制也不可能经久不衰,因为这么一来,心灵就会枯竭。因此教育的导向不仅应该注重控制力的培育,更应该注重坦率自然与表达能力的培育。在我们的文化中,在此时此刻,必须协调二者之间的平衡以利于本性的自然流露,并具有表达的能力,使我们能够按时处顺、无所意图、能够顺势而行,不强加意志与控制、不刻意以求,并充满创造的能力。但是我们也必须认清,在这世界上有(将有)其他的文化、其他的地区(或将要)把自然与控制之间的平衡导入其他的方向。

    目前一般人都相信,健康的儿童在正常的发展中,若能赋予真正的自由选择,他便会选出对自己成长有利的东西。他做此选择,是因为尝起来滋味不错、感觉很好,并带给他愉悦或欢乐的感觉。个别含义是说,健康的儿童比任何人都知道什么是对他自己好。一个自由的体制虽然不表示成年人可以直接获取需求的满足,却表示他有机会满足自己的需求,为自己做选择,亦即他可以任意而为。为了让儿童成长良好,成年人必须充分信赖儿童,信赖成长的自然历程。也就是说,不要干预太多,不要催促他们成长,也不要按计划强迫他们成长。要以道家的方式,而不要以权威的方式,“让”他们成长,“帮助”他们成长。

    虽然这些话听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却常常被误解。道家的无为,与对儿童的尊重,对大部分家长而言,其实是相当困难的。一般家长容易把它解释成完全随意的自由、放纵和过度保护;给孩子们东西,为他们安排娱乐活动,保护他们以免于一切危险,禁止他们冒险。然而缺乏尊重的爱,和对儿童内在信息予以尊重的爱是十分不同的。

    赞同接纳自我、接纳命运、接纳个人内在呼声,便是认定了:使基本需求获得满足,而非使之受挫,乃是大多数人达到健康、达到自我实现的主要途径。这种想法,与实施压制的政权,及不信任、控制和警察制度,二者之间形成强烈的对比。而后者则必然是由认定“人性深处具有根本且发乎本能的恶”这个信念推演出来的。子宫内的生命是完全获得满足,而毫无挫折的。目前一般也都赞同生命最初几年最好能予以根本的满足勿使之受挫的看法。苦行生活、自我否定、故意拒斥机体的需求,会造成机体的退化、阻碍机体的成长,并阻挠机体的活动,至少在西方是如此。即使在东方,也只有特别坚强的少数个体,才能以此方式达到自我实现。

    这些话也常遭人误解。所谓基本需求的获得满足,常被人误认为是指在东西、事物、财产、金钱、服装、汽车等方面获得满足。但是在肉体的需求获得照顾之后,仍有一些是物品本身所无法予以满足的更基本的需求。这些基本需求是:(1)受保护、安全感、安定感的需求;(2)隶属感的需求,例如隶属于一个家庭、一个团体、一个部族或某一党群之中,或隶属于友谊、感情与爱之中;(3)受尊重、受尊敬、被赞同、有尊严、有自尊的需求;(4)能够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个人才干和能力,能够自由地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似乎已经够简单了,但是在这世界上似乎很少有人能够了解其意义。由于最低层次的需求和最迫切的需求都是物质性的,例如食、衣、住等,因此一般人更倾向于将之普遍化为一种以唯物论为主的动机心理学,而忘记了还有较高层次的、非物质性的需求也同样是“基本”的需求。

    不过我们也明白,完全没有挫折、痛苦或危难,也是相当危险的。若要成为一个坚强的人,就必须具备对挫折的承受力,必须能够察知物理界的实况基本上与人的愿望是不相干的,必须能够爱别人,能够为自己获得需求之满足而高兴,也能因他人获得基本需求的满足而替他人高兴(亦即不把别人仅视为工具来使用)。儿童唯有在安全、爱和自尊的需求满足上具有良好的基础,才能从层次分明的挫折中获益,并因此逐渐转变成为更坚强的人。但是如果这些挫折远超过他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外,如果这些挫折击倒了他,那么我们便称这些挫折为伤害,并且认为它们是危险的,而不是有益的。

    由于物理世界、动物与他人的顽强抗拒而令人受挫之时,我们才学会认知有关它们的特性,学会分辨愿望与事实的差异(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凭愿望而实现,哪些事情的进行完全无视于我们的愿望),因此能够生活于世界中,理所当然地适应这个世界。

    我们也已学会认清自己的韧性与限度,并借着克服困难、竭尽所能、面对挑战与困境,甚至借着失败等方式来予以扩充。在强烈的挣扎中也能产生强烈的愉悦感,而这种愉悦感则能替代恐惧感。此外这也是步向健康的自我评价的最佳途径。此种健康的自我评价,其基础不仅在于他人的赞赏,同时亦在于目前实际已有的成就与成功,以及随后而发之实实在在的自信心。

    所谓保护过度,意味着儿童的需求由父母来替他获取满足,而无须花费他自己的力量。但这样会使他变得幼稚,并会阻碍他发展自己的强韧性、意志力和对自己的肯定。其中一种情形是使他只会利用别人,而不懂得去尊重别人;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对儿童本身力量与选择的不信任和不尊重。换言之,这根本上就是在故示恩惠,令人屈辱,这会使儿童觉得自己毫无价值可言。

    若要使成长和自我实现成为可能,就必须了解身体器官、器官系统均迫切地要发挥功能、表达自我,要求被运用、被锻炼;如能使之运用得当则令人心生满意,但是废弃不用则令人懊恼。肌肉发达的人喜欢运用肌肉,事实上是他“必须”运用肌肉,为的是“感觉舒服”;获取主观上的和谐感、成就感,且能不受阻挠地发挥其功能(让本性自然地流露),而这正是良好的成长与心理健康十分重要的一个特色。同样,理性、子宫、眼睛和爱的能力,也是如此。各种能力喧嚷着要求受到运用,只有善尽其用,才能停止它们的喧闹。换言之,能力亦是一种需求,运用我们的能力不仅是为了有趣,同时就成长而言,亦属必要之举。未善尽其用的技巧、能力和器官都会变成疾病的中心,甚至会萎缩,乃至消失。这么一来,这个人就会萎靡不振。

    心理学者的研究乃是根据以下的假设,就目的而言,有两个世界、两种现实:一个是自然的世界,一个是心理的世界;一个是顽强的现实世界,一个是愿望、欲求、恐惧和情绪的世界;一个是按照非心理法则而运作的世界,一个是按照心理法则而运作的世界。然而,毫无疑问的是:除非在极端的情况下,两个世界之间的差异并非十分清楚。妄想、梦境和自由联想虽有其法则可循,但是其所依循的法则与逻辑法则全然不同,而且与即使全人类皆已灭绝依然存留的世界所依循的法则,也全然不同。不过这一假设并没有否认这两个世界彼此息息相关,甚至可以彼此相互融合。

    虽然这项假设可以说被许多心理学者,甚至被大部分的心理学者所遵行,但是他们也都十分愿意承认这项假设乃是一个无法解决的哲学问题。任何心理治疗医生也都必须承认这项假设,否则他就必须放弃自己的职务。有些假设,例如“责任”、“意志的力量”等这类普遍的假设,虽然是无法证明的,心理学者仍然视之为真,这是他们回避哲学难题的典型方式。健康的特色之一便是能够同时生活于这两个世界之中。

    不成熟与成熟亦可从动机的观点来予以对照,所谓不成熟就是指设法满足各种不同层次的缺陷需求的阶段。就此观点而言,成熟或自我实现则是意指超越于缺陷需求之外。因此亦可将此成熟的境界描述为超动机的境界,或无动机的境界(如果把缺陷视为唯一的动机的话)。同时亦可将之描述为自我实现、存在、可以表达的境界,而不是争斗的境界。这种存在之境(而不是需要努力奋斗之境界)被认为是自我个人的同义词,亦被视为是成为“真正的”、成为一位个体人物、人性已达圆满之境的同义词。成长的历程就是指“转化成为”某一个体人物的历程,不同于“已经成为”某一个体人物之境界。

    不成熟和成熟亦可就认知能力的观点和就情绪能力的观点来区别二者之间的差异。文纳和皮亚杰都曾对不成熟的认知和成熟的认知做过最佳的叙述。现在我们可以再加上另一种差异区分,亦即缺陷之知与存在之知二者之间的差别。缺陷之知可以定义为从基本需求或缺陷需求,及需求之满足与挫折的观点来加以组构的认知。换言之,缺陷之知亦可称为自私的认知。在这种认知活动中,世界被组构成为能使我们的需求获得满足的提供者或打击者,至于世界其他的特质,则不是被忽略了,就是被含混地带过去了。以对象之本然和对象之存在面来认知对象,而无须涉及对象是否能满足需求,是否会使需求之满足受挫的性质,亦即无须涉及对象对认知者是否有价值,是否对他有影响的观点来认知对象,则此种认知便可称为存在之知(或自我超越的、无私的或客观的认知)。然而,绝不可以将之完全等同于成熟的境界(同为儿童也可以用无私的方式来认知)。不过一般而言,随着自我个性的增长、自我人格的肯定(或个人内在本性的接纳),存在之知将会逐渐变得更加容易、更加频繁,这是十分确切的事实。(不过,即使是缺陷之知,对大部分人而言,包括对成熟人而言,也是生存于世间的主要工具,这亦是实情。)

    就感知对象之真实、本质,且内在的整体本性(而不是以抽象方式将之抽离)而言,只要感知是无欲、无惧的,则此感知便较为真实可靠。因此,欲以客观且真实的方式来描述任何实体,乃是心理健康所持的目标。由此看来,则精神官能症、精神病症、成长的障碍,加上受污染了的感知、学习、记忆、等待与思维这一切都是认知的疾病。

    这一方面的认知有一个副作用,即使我们更加了解爱的较高与较低的层次。我们几乎完全可以根据缺陷之知与存在之知,或缺陷动机与存在动机的差异,来区别缺陷之爱与存在之爱之间的不同。如果缺乏存在之爱,则不可能与他人建立理想的良好关系,孩童更是如此。在教学方面,存在之爱所隐含之道家的、信任的态度,尤其必要。而我们与自然世界的关系亦是如此,我们可以根据世界本来之面貌来对待世界,我们也可以仅把世界看作我们的工具来予以对待。

    必须要注意的是内在心理与人际关系之间仍有相当的差异。到目前为止,我所处理的大部分都是“自我”的问题,而不是人际关系或各种大大小小的团体关系的问题。我所讨论过的一般人性对隶属感的需求,包括了对团体、对相互依赖、对同事、对家庭、对手足之情的需求。从无名戒酒会、坦诚团体、基本沟通团体,以及无数类似此种借手足之情以帮助自我的团体,均使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了解到,我们基本上是社会性的动物。坚强的个人在必要之时仍必须具有超脱团体的能力,但是我们必须了解,这种坚强的力量是凭借其团体的力量,在他内心逐渐发展而成的。

    自我实现在原则上虽然很容易,但是实际上十分罕见(根据我的判断,成年人之中确实尚不及1%)。为此,各种不同层次的论说均曾提出许多的道理,包括目前我们所熟知的精神病理学的一切决定因素在内。我也曾经提到过一项主要的文化理由,就是认定内在人性本恶的想法;还有就是认为人之所以难以达到成熟的自我,有一项生物性的决定因素,也就是认为人类不再具有强有力的本能,能够明明白白地向他说明该做什么、何时做、何处做,以及如何做。

    把心理疾病视为朝向自我实现成长中的阻碍、逃避,或恐惧,不同于以医学作风将之视同于因肿瘤、毒药或细菌这些外来的,与受损的人格无关的因素所引起的侵害。两种看法之间,具有一种微妙但极其重要的差别。就我们的理论效用而言,人性减缩(亦即人类潜力和能力的丧失)是一个比“疾病”更为有用的概念。

    成长不仅有益处、有快乐,同时也有许多内在的痛苦,且常有痛苦。每向前迈出一步,都是迈向不成熟境地的一步,且可能招致危险。它也意味着要放弃熟悉的、良好的,且令人满意的事物。它更常意味着一种离别、分裂,甚至是一种再生前的死亡,带有思乡、恐惧、孤独与哀伤之情。它也常意味着要放弃一种较单纯、较轻易且较无须费力的生活,而转向一种要求较多、责任较重且困难更加多重的生活。向前成长就是要不计较这些损失,反而向个人要求勇气、意志、抉择与力量,并要求来自环境的保护、允诺和鼓励,孩童的成长情形尤其如此。

    因此,把成长或成长不足视为促动成长的力量和削减成长的力量(如退缩、恐惧、成长之痛苦、无知等)交互辩证历程的结果,是一种很有用的想法。成长兼具优点与缺点,不成长也不仅有缺点,也有优点。未来拉着人向前,但过去也一样促人向后,人不只有勇气,也有恐惧。原则上,健康成长最理想的方式在于强化成长的优点和不成长的缺点,并使成长的缺点和不成长的优点降至最低限度。

    均衡作用的倾向,“减少需求”的倾向,以及弗洛伊德所谓的防卫机构,都不是成长的倾向,而通常是有机体为了防卫和减少痛苦而采取的姿态。但是它们都是相当必要的,而且并不常是病态的。一般而言,它们比成长的倾向更具优先的地位。

    所有这一切均隐含了一种自然主义的价值体系,是以经验方式描述全体人类和独特个人内在倾向所导致的副产品。无论以科学还是以自我探寻的方式来研究人类,都能够看出人向何处瞻望、人生的目标是什么、何者对人有益、何者对人有害、何者使他自觉有德、何者使他自觉有罪、为什么善的选择终是困难、而恶到底有何吸引力。(注意:无须使用“应该”二字,还有这种有关人的知识只与人类有关,并不表示它是“绝对的”。)

    精神官能症并不是内在核心的一部分,而是内在核心的一种保护,或一种逃避,以及(在恐惧的支援下)对此核心所做的歪曲的表达。一方面以偷偷摸摸、虚伪,或以自我挫折的方式努力寻求基本需求的满足;另一方面又害怕这些需求、这些满足和这些因需求动机而引起的行为。通常精神官能症就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妥协,表达出由于患有精神官能症而引起的需求、情绪、态度、定义、行动等,只表示他并未充分表达出内在的核心或真实的自我。

    每一种由于精神官能症而引起的需求、情绪或行动,对此人而言都表示了能力的丧失,因为这些都是他平常不能也不敢去做的;除非他用卑鄙的方式,或令人不满的方式去做。此外,他通常也都已丧失了主体个人的良善、意志力、自我控制感、追求幸福的能力、自我尊重等。他作为一个人,他的人性已受到减损。

    我们正逐渐习知,缺乏价值体系的存在处境是心理疾病的根由。凡是人类都会需求一个价值架构,一种人生哲学,一种赖以生存、赖以理解世事的宗教,或宗教替代品,就像凡人都需求阳光、钙质和爱一样。我将它称为“为了理解的认知需求”。这类由于无价值而导致的病态价值,有各种不同的称谓:反快乐、反常、反道德、冷漠、绝望、犬儒主义等,同时也可能转变成为身体的疾病。就历史而言,我们正处于一个价值的中空期,在这段时期,所有外在赋予的价值体系都被证明是失败的(政治、经济、宗教等方面都是)。换言之,没有什么是值得我们冒死以求的。凡是人所需求但并未拥有的东西,他便会一直不断地寻求下去,并且涉险去捕捉任何希望,而不论其好坏。这种疾病的治疗方法是很明显的。我们需要一套明确有效,且可资使用的人性价值体系,我们可以全心信赖此一价值体系,并为其奉献一生(冒死以求之)。只因为它们是真的,而不是因为别人告诫我们“要相信,要对它有信心”。此种以经验为基础的世界观目前似乎是真正可能的了,至少就理论而言如此。

    儿童和青少年许多不安的情形,都可理解为是因成年人对他们自己的价值不确定的结果。因此,在美国许多年轻人所信奉的不是成年人的价值,却是青少年的价值,而这些价值当然都是不成熟的、幼稚的,而且由青少年的混乱需求所决定。这些青少年价值最突出的表现情形就是牛仔、“西部”电影或结党成群耍太保。

    在自我实现的层次,许多二分对立的情形都得以化解,相反的对立物被视为一体之二面,而全然二分化的思维方法则被认为是不成熟的。自我实现的人终有一种强烈的倾向要把自私与无私融合为一较高层次,较非寻常的统一体。倾向于视工作如同游戏,不分职业与娱乐。当责任就是享乐,当享乐充满责任之时,二者便丧失其分裂性与对立性了。我们发现最高度的成熟应含蕴着某种赤子之情的特质,而健康的孩童也拥有成熟之自我实现的某些特质。内外之分,我他之别的情形,逐渐模糊,渐不尖锐,且眼见二者在人格发展的最高层次相互穿透。现在二分对立的情形似乎是人格发展与心理功能处于较低层次时的特征,同时它亦是心理疾病的原因与结果。

    在自我实现的人身上有一项特殊且重要的研究发现,他们都倾向于整合弗洛伊德的二分与三分的内容,亦即将意识、前意识、潜意识(以及本我或欲望我、自我、超我)三者加以整合。对他们而言,弗洛伊德所谓的“本能”与防卫不再彼此尖锐地相互对立分裂。冲动比较能表达出来,而较少受到控制,而控制则较不严格、较具弹性、较不受恐惧所左右。超我亦较不严厉、较不具处罚性、较不与自我分裂对立。原始的与次要的认知历程较为具可资使用性,较具有同样的价值(而并不将原始历程苛责为病态)。事实上,在高峰体验中,其间的墙垣将会全面倒塌。

    这点与早期弗洛伊德的立场形成尖锐的对比。在早期弗洛伊德的立场中,这些力量彼此尖锐地二分对立而形成以下情形:(1)互相排斥;(2)各自具有互不相容的敌对的圆心重点,也就是它们是互不相容的敌对力量,而不是互相补足或可互相合作的力量;(3)其中某一力量“较优”于其他力量。

    再者,此处我们暗示着(有时候)一种健康的潜意识和可欲求的退缩。此外,我们也暗示着一种理性与非理性的整合,并因此认为非理性就其本位而言,也可以被视为健康的、可欲求的,甚至是必要的。

    在其他方面,健康的人也比较整合。在健康人身上,意欲、认知、情感与动机,彼此之间没那么泾渭分明,也较为同心协力。换言之,为了同一目标合作无间、毫无冲突。理性且审慎的思维所导出的结论,很容易与较容易导向盲目的癖好,并与所导出的结论不谋而合。这种人所希望和所享有的,很容易就刚好是对他有益的。他发自本性的自然反应是那么精干、有效和正确,俨然是他早就设想周到的。其各种感性的与动机的反应彼此较为密切相关,其各种感知态彼此也较为关联。此外,我们也已习知在历史悠远的理性主义系统中所具有的种种困难与危险。在理性主义系统中,各种能力与理性的关系是以二分对立的层次排列法来予以思考与安排的,理性高高在上,而不是在整合作用之中。

    这种朝向健康潜意识、健康非理性概念的发展,更使我们强烈地意识到纯粹抽象思考、字面思考以及分析性思考的限度。如果我们希望的是描述世界整体,则先于文字的、不可言喻的、隐喻的、原始的历程,以及具体的经验、直观式的和美感式的认知,均有其必要的地位。因为实在界中有许多方面,是无法用除此之外的其他方式被认知的。即使在科学之中,这点也是真确的,毕竟我们已知道:(1)创造性在非理性中有其源;(2)语言是而且必定终是不足以描述整体实在界的;(3)任何概念都会遗漏大部分的实在界;(4)我们所谓的“知识”(通常是经过高度抽象化和文字化且予以严格定义的知识),常使我们对抽象作用所顾不及的某部分实在界感到茫然。换言之,它越使我们明了某些事情,则越无法使我们明了其他的事情。抽象作用有其可用之处,也有其危险之处。

    科学与教育如果过分绝对抽象化、文字化,则对生动的、具体的和美感的经验,尤其是对内在于个人主体所发生的一切而言,便会有所不足了。例如,有些心理学家一定会同意在感知的与创作的艺术中、在舞蹈中、在(希腊式的)运动中和在现象学的观察中,应该要求更具创造性的教育。

    抽象分析的思考,最终目的就在于尽可能做最大的简化作用,也就是公式、图表、地图、蓝图、图式、卡通,或某种抽象形式的绘画。我们对世界的控制虽因此而提高,但世界的丰富性也许便丧失殆尽了————除非我们学会看重存在之知,满怀爱与关怀的感知,并且任注意力自由飘浮。(因为这一切都会使我们的经验愈加丰富,而不会愈加贫瘠。)认为“科学”不应该扩展以便包含以上两种认知,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的。

    较为健康的人能够入侵于潜意识与前意识之中,利用并看重其原始历程而对之无所畏惧,接受它们的冲动而不会常要加以控制,并且能够无所畏惧地任意退缩。这些能力,会转变成为创造力的主要条件之一。因此我们能理解为什么心理健康与创造力的某些普遍形式如此密切相连(特殊才能例外),以致促使某些作家彼此之间十分相似。

    非理性能力与理性能力(潜意识与意识、原始历程与次要历程)的整合,和健康之间的连带关系,同样允许我们了解为什么心理健康的人比较能够享有,能够爱、欢笑、喜乐、幽默、糊涂,能够随与之所至、突发奇想、快乐地“疯一下”,并且通常能够允许、看重并享有一般之情绪体验和特殊的高峰体验,同时使之出现更加频繁。也因此,我们觉得针对以上这些能力而特别设定的学习,或许能够帮助儿童逐步迈向健康。

    美感知觉、美的创造、美的高峰体验都已被看作是心理学和教育学中的一个重要面貌。此说法之所以正确,有以下数个理由:(1)所有的高峰体验都是内在个人的、人与人之间的、内在于世界的、人与世界之间的种种分裂的整合(高峰体验的特征之一)。因为健康的特色之一就是整合作用,而各种高峰体验都是朝向健康的运动,同时其本身在此瞬间也就是健康的。(2)这些经验使生命具有价值,亦即它们使生命成为值得的,这些当然都是针对“为什么我们不去自杀”这一问题的答案中的重要部分。它们本身就是值得的。

    自我实现并不代表超越了人类一切的困难。冲突、焦虑、挫折、悲伤、伤害、罪恶感也会出现于健康人身上。一般说来,逐渐成熟的活动情形是从精神官能症之间问题转向真正的、不可避免的、存在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内存于置身特殊世界的个人的本性之中(即使在其最佳状态中亦然)。即使他不是精神官能症的病人,他也可能通过内在的良知,真正的、可欲求的和有必要的罪恶感而受困扰,但不是受精神官能症式的罪恶感所困扰(此种罪恶感不是可欲求的,也不具必要性)。他也可能受内在真正的良知所困扰,而不是受弗洛伊德所谓的超我所困扰。即使他已经超越了变化的各种问题,仍然还是会有存在的各种问题。如果一个人“应该”受困扰却不受困扰,这可能是疾病的一种信号。有时自以为是的人必须小心“反被聪明误”。

    自我实现也并不是全然普遍的,它是经由男性或女性而发生的,而男性与女性则是先于普遍人性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可能成为一位普遍人性之自我实现者之前,她(他)必须先是一位健康的、女性(男)已获得充分实现的女人。

    此外还有一项小论证,即各种不同的结构形态以某种不同的方式来实现自己(因为它们各有不同的内在自我要去实现)。

    自我与人性圆满的健康成长有另一项重要的特色,即逐渐放弃由孩童在其脆弱与幼小之时为了面对坚强壮大、全知全能,像神一般的成年人,而用以调适自己的一些手法。他应该逐渐变得坚强、独立。这点尤其包括了应放弃在学习爱别人时孩童对父母爱之全部独占的绝对欲求。他必须学会满足自己的需求与愿望,而不是满足父母的需求;而且他必须学会靠自己去满足这些需求,而不是依赖父母替他满足。他必须放弃因为害怕和为了保有父母之爱而乖,他应该是因为自己愿意乖而乖,他必须发现自己的良知并放弃以其内心设想的父母作为唯一的伦理指标。他必须变得有责任感而不再依赖,并且有希望以此一责任为“乐”。脆弱者调适自己以面对坚强所使用的一切手法,对孩童而言是必要的,但在成年人身上则是不成熟的。他必须用勇气来取代恐惧。

    由此看来,一个社会或一种文化可能促进成长,也可能阻碍成长。成长与人性的根源基本上深植于人性之中,而不是由社会所创造或发明。社会只能帮助或阻碍人性的发展,就像一位园丁可能帮助或阻止一株蔷薇的成长,但是不能决定它是否应该是一棵橡树。这点是真确的,即使我们知道一种文化对人性本身的实现(例如语言能力、抽象思想、爱的能力)而言是一项必要条件,但是这些特性的存在是先于文化,且是深在人性胚胎原质中的潜在能力。

    这点使得超越并包含文化相对性之比较社会学在理论上有可能成立。“较优秀”的文化满足人的一切基本需求,并允许自我实现;“较差的”文化,则无法做到。同样,教育亦是如此。只要它能促进朝向自我实现的成长,它就是“良好”的教育。一旦谈及“好的”或“坏的”文化,并将之视为工具而不是目的,则“适应”的概念便值得商榷了。我们必须问的是:“何种文化或次文化是‘适应良好’的人所适应良好的?”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适应并不一定是心理健康的同义词。

    一个人能达到自我实现(就其独立自主而言)的境界,便能达到超越自我、超越自我意识、超越自私之境。这个人也比较容易做到与全体共融,亦即将自己没入较大的整体中,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全然与全体共融的条件在于能完全独立自主,反之亦然。一个人唯有通过与全体共融的经验(孩童的依赖、存在之爱、对别人关心等),才能达到独立自主的境地。我们有必要说明“与全体共融”的各层次(日益逐渐成熟的层次),同时也有必要区分“低层次的共融”(恐惧、脆弱和退缩)与“高层次的共融”(勇气和完全自信的独立自主),“向下屈就的合一”与“向上投升的合一”彼此之间的差异。

    下面这个事实,指出一项存在上的重要问题:自我实现的人(以及所有在高峰体验中的人),虽然大部分“必须”生活于外在世界之中,但是他们也时常生活于时间之外和世界之外(非时间和非空间)。生活于内在精神之中(此一世界所遵行的是精神法则,而不是外在实体界的法则),也就是生活于经验、情绪、欲求、恐惧、希望、爱、诗情画意、艺术、幻想的世界之中,十分不同于居住在或去适应非心理的实体界————此一实体界所遵守的法则绝不是由他所创,而且虽然他必须凭借这些法则而生存,但这些法则不是其本性中最重要的。一个无惧于内在精神世界的人,才能享有它并且称它为“天堂”,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较为费力的、令人疲惫的、具有外在责任的“实体”世界。此一世界充满了挣扎与奋斗、对与错、真与假。它使比较健康的人较能适应或享有此一“真实的”世界,较能接受“现实的考验”(亦即不会将之与其内在精神世界相互混淆),这点仍正确无误。

    现在似乎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内在与外在实体界的混淆,或将其中任一种关闭于经验之外,都极为病态。健康的人能够将二者整合于生活之中,亦能在二者之间来去自如。其不同之处就好比一个能随意“造访”贫民窟的人,和一个被迫居此地的人之间的差别一样(一个人若不能离弃世界,世界便好比一座贫民窟)。因此,凡是疾病的、病态的和“最低层次的”都能转变成为人性中最健康的、“最高层次的”一面。只有那些对自己的健全完全没有信心的人,才会因陷入“狂热”之中而感到恐惧。教育必须使人生活于这两个世界之中。

    前述论题在心理学中对行动的角色,导引出一种不同的理解。以目标为导向的、因动机而引起的、应对的、挣扎的、目的性的行动,都是由于必须沟通精神世界与非精神世界而产生的一种情况或一项副产品。

    (1)缺陷需求的满足来自个人之外的世界,因此有必要去适应这一外在世界,例如现实的考验,知道此一外在世界的特性,学会区分这一世界与内在世界的差异,学会了解人与社会的特性,学会延缓需求之满足,学会化解原本可能是危险的情形,学会知道世界哪一部分是令人满意的,哪一部分是危险的,或对需求之满足是无用的,并习知用以满足需求之文化途径和技巧手法有哪些是被认同与被允许的。

    (2)世界本身是有趣的、美好的和令人着迷的。探索它、操纵它、与之嬉戏、欣赏它、享有它,都是因着认知的、行动的、美感的需求,而引起动机的各种行为。

    但是也有些行动与此一外在世界几乎不相干,或毫不相干。机体之力量、状态与本性的真正表达就是一种“存在”的表达,而不是奋力的表达。全在生命的欣赏与享有,其本身不仅是一种“行动”,同时也是世界中行动的对比。也就是说,它所产生的结果,是肌肉行动的沉寂与停止。能够等待的能力,便是能够暂缓行动的一个特例。

    从弗洛伊德那里我们已经了解到,“过往”至今仍存在于个人之中。现在我们必须从成长理论与自我实现理论中习知:未来“目前”也以理想、希望、责任、任务、计划、目标、未实现之潜能、使命、运气、命运等形式,存在于个人之中。一个没有未来的人会固着于具体事物中,就会沉沦于绝望、空虚之境。对他而言,时间一定是永远“增补”不尽的。奋斗力一旦丧失,便会使得一个人变得散漫瓦解、四分五裂。

    当然,置身于“存在之境”是无须未来的,因为它已经就在“那儿”了。因此“变化”在此瞬间暂停,它所开出的支票亦以极高的报酬,即高峰体验,兑现了。在此,时间已然消逝,希望亦得以实现。

    三、存在心理学的问题

    如果我们以“存在主义对心理学有何用处”的观点来研究存在主义,大概会发现这实在太模糊、太困难,因此无法以科学的观点来予以了解。不过我们也会发现许多好处。在这一观点下,我们了解到存在主义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发现,而是对早已存在于“第三势力心理学”中的趋势的一种强调、确认、尖锐化和再发现而已。

    我认为存在心理学有两个重点。

    第一,它极端强调自我身份的观念经验。而所谓自我身份,是就其为人性以及和人性有关的任何哲学或科学的充分必要条件而言的。我之所以选择“自我身份”作为基本概念,是因为我对这个概念比对象本质、存在等概念更为了解,也是因为我觉得这个概念可以用经验的方式来处理。即使现在不行,不久的将来也一定可以。

    但是,这产生了一个奇异的结果,因为美国的心理学者也已深深受到“追寻自我身份”的风潮影响了(例如奥波特、罗杰斯、高斯坦洛姆、惠利士、埃里克森、莫瑞、穆尔菲、何妮等均是这类心理学者),而且这些学者更了解、更接近原始事态。也就是说,他们比海德格尔、雅士培这些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更注重经验。

    第二,存在心理学非常强调以经验知识为起点,而不以概念系统、抽象范畴系统或先验系统为起点。存在主义则以现象学为基础,换言之,它以个人主观的经验作为建立抽象知识的基础。

    不过,也有许多心理学者以同样的强调为出发点,更别说在各门各派的心理学分析学者中也含有同样的强调了。

    第一个结论是:欧洲哲学家与美国心理学家之间的差距,其实并不如最初所显示的那么远(美国人常有终日谈论不休,却不知所云之弊)。当然,一部分是由于这些在不同国度内同时进行的研究,其本身就显示出人们虽各自独立研究但获得同样的结果,只因大家不约而同地对本人以外的某种实情做出了同样的反应。

    我认为所谓“某种实情”就是指:个人外在价值的一切来源都已完全崩溃瓦解了。许多欧洲存在主义学者主要是反应尼采所谓“上帝已经死亡”的论点。不过美国学者已经知悉:政治民主和经济繁荣本身并不能解决任何基本的价值问题,除了返回内在、走向自我,此外别无他处可作为价值的依归。奇怪的是,甚至某些具有宗教信仰的存在主义哲学家,竟然也赞同这一论点的某部分看法。

    对于心理学者而言,存在主义最重要的一点是:它能为心理学提供一个目前所缺乏的哲学基础。在这一点上,逻辑实证论已宣告失败,尤其对临床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而言,逻辑实证论更是无济于事。无论如何,基本的哲学问题一定会再度被展开来加以讨论。届时,心理学家也许不必再依赖虚假的答案,也不必再依赖一度曾幼稚地无意识的、未经验证的哲学思想了。

    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说明欧洲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存在主义所极力处理的是人类由于抱负和限度之间的隔阂(即由于人类所是、所类似与所能是之间的隔阂)而呈现出的困境。乍听之下,这似乎远离了“自我身份”的问题,事实上,相去无几,因为人不但是现实的存在者,也是具有潜能的存在者。

    严肃关切这种差异性,必能推动心理学的改革。我对这点毫不怀疑,各种各样的文艺也都支持这一论点。例如投射测验、自我实现、各种高峰体验(在此经验中,人可以跨越上述隔阂)、荣格派心理学、各派神学思想家等均支持这一论点。

    不仅如此,他们甚至针对人性的两个层次:较高层次与较低层次、身为受造物的层次与稍似于神的层次,提出整合的问题与方法。无论东方或西方,大部分的哲学与宗教都将此二层次截然分裂对立,并教导我们,步向“较高层次”的方法在于弃绝,并控制“较低的层次”。然而存在主义却告诉我们,二者同时都是用以定义人性的基本特征,放弃其中任一项皆不可,只能加以整合。

    不过,我们也已略知某些整合的方式,例如洞察、广义的理解、爱、创造、幽默与悲剧、游戏、艺术等。我确信,我们集中在这些整合方式上的研究,就能超越前人。

    这种强调人类本性具有两种层次的思想,也让我了解到,有些问题是永远无法解决的。

    根据此种论点自然会去关怀一种合乎理想、真正完美、相似于神的人格;并会去研究人的潜力,而把人的潜力视为具有某种意义的存在物,是当下即可被认知的实体。这段话听来好像只是字面上的文字游戏,其实不然。我要提醒读者诸君的是,这其实是一种新奇的追问方式,追问的是那没有答案的古老问题:“治疗、教育和养育子女的目的究竟何在?”

    其中还隐含了另外一项真理,和另外一项迫切值得注意的问题。现存所有有关“真正人格”的描述,实际上都具有以下的含义:这种人,凭借其所成就的人格,而与其社会(事实上是与整个社会)建立了一种新的关系。他不仅在各方面超越了自己,也超越了他的文化。他抵制任何管束。他与他的文化、他的社会愈来愈疏离,他逐渐变成全体人类的一分子,而不再是地方团体的一分子。我想对于这点,大多数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必然会不以为然。因此,我衷心期待这方面的争辩;而且为了达到“普遍性”,争论显然也是必要之举。

    我们能够而且也应该向欧洲作家学习重视所谓的“哲学人类学”,也就是说,应该尝试去定义人类,尝试去界定人与其他物种之间、人与物之间、人与机器之间的差异。人类独一无二且可用以定义人性的特征是什么呢?这对人类极为重要,如果缺少了它,人类的人性本质便无从定义。

    大体说来,这是被美国心理学界一直废弃搁置的工作,各种行为主义并未致力于确定这类的定义。至少没有一个定义是可以严肃待之的。(一个“刺激——反应”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谁又会是这样的人呢?)弗洛伊德对人类所描绘出的图像,显然并不十分恰当。事实上,弗洛伊德所提供给我们的,所谓具有最丰富的内容系统的病态心理学和心理治疗,都已偏离正道了。

    有些存在主义哲学家太过武断地强调个人的自我创造。例如萨特等人所说的“自我就是一种投射”,便完全是由个人持续不断地(独断地)选择所创造而成的,好像人仍然可以任意决定自己所欲成就的模样。当然,在这种极端的形式下,的确是一种夸大其词的说法,而且直接违反优生学和体质心理学所提出的事实。就事实而论,也仅只显示出它的可笑罢了。

    另一方面,弗洛伊德派、存在心理学派的治疗学者、罗杰斯派和人格成长的心理学者,也都论及了有关“发现”自我和“揭发式的”治疗方式,但是他们或许太低估了意志和决定的因素,也忽略了个人抉择对个人塑造自己时的重大影响力。

    当然,这两个学派可以说都太过心理学化而太缺少社会学。换言之,他们在各自的思想系统中,都太不重视社会和环境的决定因素,太不重视诸如贫穷、剥削、国家主义、战争和社会结构等这些外在于个人的因素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当然,没有一个神志清醒的心理学者会妄加否定个人在这些力量之前所感到的某种程度的无能为力。毕竟他的主要职责是研究个人,而不是研究外在于心理的社会因素。同样,对于心理学者而言,社会学者则似乎太过武断地强调社会力量,而忘却了人格、意志、责任等的自律性。所以,我们还是把两个学派都视为可能,而不是盲目或愚蠢地迷信它们比较好些。

    最后我要谈谈存在主义作品对我影响最大的激励,即心理学中有关未来时间的问题。我对这个问题并不全然陌生,相信对任何一位研究人格理论的严肃学者来说,这也不是一个陌生的问题。布勒、奥波特、高斯坦等人的作品,都使我们深深感受到有必要对于“未来”在现有人格中所扮演的动态角色,做一系统化的处理。例如成长、蜕变、可能性均必然指向未来;而潜能与希望、欲求与想象等概念亦然。一旦将之化为具体之物,则会丧失未来;威胁与焦虑同样指向未来(没有未来就不会有精神官能症);自我实现若不指向一个流畅活跃的未来,则毫无意义可言;生命可以成为时间的一种形态。

    存在主义学者对此问题基本而核心的重视,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像史特劳斯所写并收在《存在》一书中的那篇文章,即为一例。任何一套心理学理论,其重点若不包含以下的概念即“人类的未来潜藏于自我的内在,且动态地活跃于当下的时刻里”,便不会是完整的理论。我认为这是十分合理的说法,在此意义下,我们可以把“未来”视为雷印所谓非历史性的。我们也必须了解,只有未来是原则上未知的,且是未可知的。换言之,一切习惯、防卫和应付技巧都是模糊不定的,因为它们的建立基础是过去的经验。只有具有弹性活泼的创造力的人,只有能够常怀信心、面对新环境无所畏惧的人,才能真正地创造未来。我确信目前我们所谓的心理学,有许多部分都只是在研究我们“为了逃避绝对创新之焦虑,而迫使自己相信未来仍将一如往昔”所使用的惯技而已。

    以上这些想法支持着我的希望。我希望我们看到的是心理学上的一种扩充,而不是反心理学或反科学的一种新“主义”。存在主义不仅能够丰富心理学的内容,而且可能也是一种附加的推动力,足以建立一支心理学派。这套心理学处理的是有关已完全发展的真正“自我”及其存在的方式。

    的确,我们似乎日益明白,心理学中所谓的正常,其实是一般人的一种心理疾病,只不过它太不起眼,范围太广,因此平常注意不到它。而存在主义对真正的人和真正的生命所做的研究,帮助我们把这种普遍的假象,这种在幻觉与恐惧下的生活,投入到一个清晰且耀眼的光明之中,并暴露出它是病态的————即使它也是人普遍都有的情形。

    我不认为有必要太过严肃地去看待欧洲存在主义学者絮絮不休地谈论恐惧、苦恼、失望等现象,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坚忍到底”。由于价值的外在来源都已失效,才会引起这种“高IQ”为宇宙现象哭泣的情形。在这方面他们实应向心理分析学者去学习了解:幻觉的消失与自我身份的发现,起初虽然痛苦,但最后总是令人兴奋且令人坚强的。还有,他们当然也不肯提及高峰体验、欢悦与忘我,甚至不曾提及一般正常的幸福感。这使得我们强烈地怀疑,这些作家是否有过高峰体验,体会过欢悦。他们俨然只能用一双眼睛,而且还是一双戴着有色眼镜的眼睛去看世界。大多数的人不仅体验过各种不同程度的悲剧,也体验过不同程度的欢笑。而任何一种哲学如果遗漏了其中一项,都不能算是适合大众的哲学。

    威尔逊曾明确地区分“正面言论”之存在主义学者与“负面言论”之存在主义学者。我完全同意他所做的这种区分。